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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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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5-054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甲25号静芯园O座一层多功能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0日

至2025年12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2025年12月8日16时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发送至邮箱ir@seeyon.com进行预约登记,邮件中须注明股东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预约登记。

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12月8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甲25号静芯园M座公司会议室。

(二)登记手续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会议现场参会人员需事先做好出席预约登记,股东大会当日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引导,配合落实参会登记。

3、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股东或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由股东(股东代理人)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甲25号静芯园M座

邮编:100195

电话:010-88850901

邮箱:ir@seeyon.com

联系人:赵晨希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5-055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与表决,一致同意选举彭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6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彭璐先生,197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深圳云之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架构师、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研究院副院长,2024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首席技术官,研发中心首席架构师。

彭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5-053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11月24日通过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瑞华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取消监事会,不设监事,取消监事会主席职务,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调整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及制定部分内部制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证券代码:688369 证券简称:致远互联 公告编号:2025-051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修订 及制定部分内部制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不设监事,取消监事会主席职务,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修订后的

《公司章程》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继续履行监事会职权。

二、修订及制定部分内部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修订及制定部分内部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拟修订及制定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部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部分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5 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因新增/删除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和相关索引序号变化,及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或标点符号调整等不涉及实质性修订,也不再逐条列示;其他修订内容详见下表。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不变。

(下转9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