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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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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部分基金
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2025-1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促进华夏国证港股通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101)、华夏国证航天航空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227)、华夏中证全指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301)、华夏中证港股通汽车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323)、华夏中证电网设备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326)、华夏创业板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368)、华夏中证红利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547)、华夏中证沪深港黄金产业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562)、华夏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601)、华夏中证红利质量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758)、华夏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783)、华夏恒生生物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159892)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5年11月26日起,本公司新增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述基金的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华夏全球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调整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的公告

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11月26日起调整华夏全球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简称“华夏全球科技先锋混合(QDII)”,A类基金份额代码:005698(人民币)、019447(美元现汇)、019448(美元现钞),C类基金份额代码:024239,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上限,即自2025年11月26日起,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华夏全球科技先锋混合(QDII)A(人民币)或华夏全球科技先锋混合(QDII)C的金额各类别均应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申请华夏全球科技先锋混合(QDII)A(美元现汇)或华夏全球科技先锋混合(QDII)A(美元现钞)的金额均应不超过7,000 美元,如申请金额超过上述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各销售币种的业务开放状态遵循其各自规定。投资者于 2025 年 11月 25 日 15:00 后提交的本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视同 2025 年 11月 26 日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亦受上述限额限制。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