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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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3、4、5、6、7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5年11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1、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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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公司鼓励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投票表决。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填妥及签署股东会回执(见附件2),并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以信函、电子邮件(ir@cscec.com)或传真(010-86498173)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5年12月11日(星期四)或之前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
(三)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37层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 话:010-86498888
传 真:010-86498173
电 邮:ir@cscec.com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会回执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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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会回执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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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 请用正楷填写。
2. 此回执须于2025年12月11日(星期四)或以前在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以邮寄、电子邮件(ir@cscec.com)、传真或专人送达本公司方为有效。
3. 联系方式: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37层,传真号码010-86498173,邮政编码100029。
证券代码:601668 证券简称:中国建筑 公告编号:临2025-068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11月25日在北京中建财富国际中心3908会议室召开。董事长郑学选先生主持会议,独立董事马王军先生、孙承铭先生、刘汝臣先生、梁维特先生出席会议。董事兼总裁文兵先生、董事单广袖女士因工作安排无法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郑学选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等高管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分别于2025年11月17日、2025年11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公司7名董事均参与了投票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津补贴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津补贴,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津补贴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马王军、孙承铭、刘汝臣、梁维特在表决过程中依法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郑学选、文兵、单广袖在表决过程中依法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中建财务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郑学选、文兵、单广袖在表决过程中依法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黄杰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聘任黄杰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陈勇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聘任陈勇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提议召开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召开股东会的具体时间、方式等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