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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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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平安港股通红利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5-11-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25年11月26日起新增以上机构为以下产品的销售机构。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5年11月26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以上机构办理以下产品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注:同一产品各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二、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请投资者咨询销售机构。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以及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销售机构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销售机构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销售机构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重要提示

1、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上述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详见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销售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要求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2、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3、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6日

平安宁波交投杭州湾跨海大桥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

二〇二五年十月主要运营数据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1月26日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二、2025年10月主要运营数据

本基金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收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通过积极主动运营管理基础设施项目,力求提升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收益水平,实现基础设施项目现金流长期稳健增长。

2025年10月,基础设施项目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良好,无安全生产事故,本跨海大桥通行费收入来源分散,无重要现金流提供方,外部管理机构未发生变动。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间,杭州湾跨海大桥项目主要运营数据如下:

备注:

1、车流量、通行费环比下降的主要原因:10月份包含国庆节免通时间(10月1日00:00至10月8日24:00实施7座(含7座)以下小型客车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政策);

2、日均收费车流量计算方法:当月总收费车流量/当月自然天数;

3、收费车流量口径说明:均为自然车流(veh)口径;

4、以上为浙江省联网收费清分结算机构提供的当期清分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经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以上披露内容已经过本项目运营管理实施机构宁波市杭州湾大桥管理有限公司确认。

三、其他说明事项

投资者可登陆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fund.pingan.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进行相关咨询。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