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暨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5-067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暨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1,739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1,739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2月3日。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之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之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1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31,739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4年7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7月9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8日。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于2024年7月19日披露了《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7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4年8月9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44.6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6、2024年8月13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35.90万份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1000000695、1000000696、100000069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7、2024年9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之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24年10月18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10.6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9、2024年10月29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2,000份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1000000741、1000000742、100000074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10、2025年4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10、2025年5月12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69,000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11、2025年5月23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的35,000份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1000000828、100000082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第二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12、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5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之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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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首次授予过程中,原拟授予的14名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涉及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8.30万股。因此,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14名调整为13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152.90万股调整为144.60万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后的12个月内仍未明确激励对象的总计19.0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全部自动失效,本《激励计划》现实际剩余未授出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股。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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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解锁的董事会审议情况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姜世毅先生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具体如下:
公司《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之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可按相关比例进行行权和解除限售,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批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手续,此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598份;为符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批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此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31,739股。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之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之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可按相关比例进行行权和解除限售,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批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手续,此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598份;为符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办理本批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此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31,739股。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之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之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自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限售期满后公司在解除限售期内按该年度业绩达标情况所确定的比例解除限售。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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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上所述,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激励对象获授总量的30%。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4年10月18日,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5年10月17日届满,本批次限制性股票已可解除限售。
(二)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之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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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之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业绩考核目标在公司层面虽未完全达标,但可按相关比例进行部分解除限售。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之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实际可解除限售的数量占本批次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比例为29.94%,公司将为符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此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31,739股。
以上激励对象获授的本批次中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进行回购注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限制性股票已注销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实际解除限售比例为29.94%,所涉1名激励对象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1,73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8%(总股本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查询到的最新实际登记数量为准)。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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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仅包含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年12月3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31,739股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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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正处于可行权期间,股本结构将随激励对象行权而发生变动,以上股本结构为截至本公告提交日公司可获悉的最新情况。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最新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及注销、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第一个等待期/限售期即将届满,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的人数、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及注销、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事宜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份登记或注销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由公司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5-066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1股,回购价格为9.17元/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截至本公告日,公示期已满45天,在此期间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申报。
2025年11月21日,公司披露了《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1股(公告编号:2025-065)。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与注销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就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1股限制性股票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过户手续。上述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1股限制性股票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并于2025年11月25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变更为402,522,083.00元,总股本将相应变更为402,522,083股: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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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正处于可行权期间,股本结构将随激励对象行权而发生变动,以上股本结构为截至本公告提交日公司可获悉的最新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