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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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1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5-157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下午16:0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甘毅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33,513,6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57,489,692股的51.042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24,994,1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57,489,692股的49.1801%。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7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519,5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57,489,692股的1.8622%。

4、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同意231,445,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42%;反对2,030,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94%;弃权3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6,451,3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227%;反对2,030,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278%;弃权3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95%。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231,449,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62%;反对2,030,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95%;弃权3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6,455,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767%;反对2,030,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325%;弃权3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09%。

2.02《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同意231,445,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42%;反对2,030,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94%;弃权3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6,451,3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227%;反对2,030,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278%;弃权3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95%。

2.03《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31,450,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64%;反对2,042,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49%;弃权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6,456,3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813%;反对2,042,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792%;弃权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4%。

2.04《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31,445,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42%;反对2,047,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70%;弃权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6,451,3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227%;反对2,047,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379%;弃权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4%。

2.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31,444,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41%;反对2,048,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72%;弃权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6,450,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180%;反对2,048,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426%;弃权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4%。

2.06《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并更名的议案》

同意231,444,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41%;反对2,043,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50%;弃权2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6,450,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180%;反对2,043,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839%;弃权2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1%。

2.07《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并更名的议案》

同意233,038,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65%;反对449,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6%;弃权2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8,044,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228%;反对449,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91%;弃权2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1%。

2.08《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31,445,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42%;反对2,047,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70%;弃权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6,451,3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227%;反对2,047,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379%;弃权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4%。

2.09《关于制定〈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同意233,061,8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5%;反对431,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8%;弃权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8,067,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963%;反对431,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43%;弃权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4%。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申请交割仓库资质补充担保的议案》

同意231,450,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64%;反对2,042,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49%;弃权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6,456,3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813%;反对2,042,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792%;弃权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4%。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233,048,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6%;反对445,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6%;弃权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8,054,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355%;反对445,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51%;弃权2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4%。

五、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的彭瑶律师、季俊宏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结论性意见:公司202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25年11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