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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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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2025-11-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62版)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3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13日和202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最新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部分内容进行如下调整:

1.本次发行数量上限的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9月完成归属登记,公司总股本由279,729,118股增加至281,163,930股。根据公司总股本的前述变化情况,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上限将由83,918,735股(含本数)调整为84,349,179股(含本数)。

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的拟投资总额调整

根据公司最新的实际情况,公司将“前沿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拟投资总额由200,129.38万元调整为209,208.19万元。本次调整仅涉及募集资金项目拟投资总额的变化,不涉及使用本次募集资金金额的变化。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6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其中“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系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6,826.60万元投资的项目,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150,000.00万元对其进行追加投资。”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6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其中“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系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6,826.60万元投资的项目,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150,000.00万元对其进行追加投资。”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4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13日和202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该预案及相关文件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相关披露文件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5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13日和202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最新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6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13日和202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本公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的释义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6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前沿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6年5月末完成本次发行。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460,000.00万元(含本数),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84,349,179股(含本数)。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股权激励、期权激励、转增、回购、股份支付及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变化的原因。此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实际发行股份数的判断,最终应以实际发行股份数为准。

4、公司2025年1-9月未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58亿元。假设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按2025年1-9月业绩数据年化后模拟测算,即2025年1-9月数据的4/3倍。假设2026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相比2025年度存在增加20%、保持不变、减少20%三种情形,依此测算202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上述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度的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限制性股票归属等对公司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股本等的影响。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的影响,测算结果如下表所示: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等指标系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的公式计算得出。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规模和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虽然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高效利用募集资金以提升公司运营能力和长期盈利能力,但受国家宏观经济、行业发展情况募投项目建设期的影响,短期内项目的效益及公司的盈利状况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东即期回报将可能面临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盈利水平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和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之“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的相关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自设立以来,公司始终专注于高端半导体设备的自主研发与自主创新,持续深耕薄膜设备产品及工艺的研发,同时积极进军高端半导体设备的前沿技术领域,并逐步开发了应用于晶圆级三维集成工艺的键合设备产品系列。目前,公司已形成PECVD、ALD、SACVD、HDPCVD、Flowable CVD等薄膜设备产品系列及三维集成领域设备产品系列,可为集成电路芯片制造产线、三维集成应用提供专用的、高端的半导体设备。

未来,面向国内外半导体制造产业的实际需求和产线迭代节奏,公司将继续紧抓半导体产业高速发展的市场机遇,坚持以技术和产品创新驱动业务发展,通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拓展前沿技术,并提高设备的技术先进性,丰富公司设备种类,拓展技术应用领域,保持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技术领先性,凭借已有的技术、人才、经验及售后服务等优势,持续扩大主营业务规模与市场占有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前沿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投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是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升级、延伸和补充,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发展具有较高的关联度,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业务布局。其中:

“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将大幅提升公司高端半导体设备产能,可充分满足下游市场及客户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助力公司抢占行业高速发展机遇。

“前沿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战略布局薄膜沉积设备领域的前沿核心技术,开发可适用于前沿技术领域的新产品、新工艺,并将基于公司技术积累,对薄膜沉积设备进行进一步创新,提升产品工艺覆盖面与智能化水平,优化公司产品的各项性能指标,强化公司在薄膜沉积设备领域的产品优势,以更好地满足客户在技术节点更新迭代的过程中对先进薄膜性能指标的迫切需求。

补充流动资金可使公司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优势,增强自身资金实力,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经营性现金流需要,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促进公司业务稳步发展。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公司已经建成了一支国际化、专业化的高端半导体专用设备技术研发及管理团队。公司立足核心技术研发,积极引进资深专业人才、自主培养科研团队。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共有678名,占公司员工总数的40.72%。研发人员中博士研究生59人,占比约8.70%;硕士研究生416人,占比约61.36%。公司的研发技术团队结构合理,分工明确,专业知识储备深厚,产线验证经验丰富,是奠定公司技术实力的基石,保障了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未来,公司拟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持续引入高层次人才并强化自主培养体系,不断扩充公司研发团队规模,进一步提升研发团队综合能力与水平,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储备充足的人才。

2、技术储备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形成了一系列独创性的设计,构建了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并取得了多项自主知识产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累计申请专利1,918项(含PCT),获得授权专利646项,其中发明专利324项。

公司研发并推出的支持不同工艺型号的PECVD、ALD、SACVD、HDPCVD、Flowable CVD等薄膜系列设备均已在客户端实现量产,在半导体薄膜沉积设备领域积累了多项研发及产业化的核心技术,构建了具有设备种类、工艺型号外延开发能力的研发平台,性能达到了国际同类设备水平。

公司未来将保持高强度的研发投入,持续迭代升级、优化现有设备和工艺,不断推出面向未来发展需求的新设备、新工艺。公司丰富的技术储备以及成熟的产业化转化能力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技术基础。

3、市场储备

公司深耕高端半导体设备领域,凭借在产品技术、客户资源、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核心竞争优势,持续增强产品竞争力,进一步拓展客户群体,产品的市场覆盖面和客户认可度持续提升。目前,公司各系列产品在手订单饱满,量产应用规模持续扩大,产品销量同比大幅增加。

公司将继续保持与下游客户深入稳定的合作,持续提供定制化、高性能的设备产品以及高质量的售后服务,为公司业务持续增长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股东即期回报有所下降,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采取以下措施提升公司竞争力,以填补股东回报。

(一)积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扩大公司业务规模

公司将继续专注于高端半导体设备的自主研发与自主创新,持续深耕薄膜设备产品及工艺的研发。公司将紧抓半导体产业高速发展的市场机遇,通过扩大高端半导体设备产能并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拓展前沿技术,丰富公司设备种类,拓展技术应用领域,积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扩大公司业务规模。

(二)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提升运营效率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力,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已建立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体系,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水平,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三)保证募集资金有效合理使用,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有效合理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上述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以及相关信息的披露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保证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的安全,防止募集资金被关联方占用或挪用。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力争早日实现募投项目预期效益。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四)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强化公司回报股东的意识,树立上市公司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的观念,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明确了利润分配的条件及方式,制定了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考虑因素和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健全了公司分红政策的监督约束机制。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完善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机制,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积极采取现金分红等方式分配股利,吸引投资者并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六、相关主体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出具的承诺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的填补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挂钩。

6、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支持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7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4号),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619,8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1.88元,共计募集资金227,283.12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1,936.5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15,346.58万元,已由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保荐费用、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86.8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2,759.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139 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2,586.85万元,系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保荐费用、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注2: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拓荆创益(沈阳)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荆创益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站支行开立账号为8112901012500967954的募集资金专户;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拓荆创益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由拓荆创益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的下属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站支行开立账号为8112901011600967391的募集资金专户。

注3: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拓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荆上海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拓荆上海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由拓荆上海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下属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信泰富广场支行开立账号为8110201012601533201的募集资金专户。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已于2025年6月完成建设并达到可使用状态,但因该项目存在尚未支付工程验收款和工程竣工结算款等款项,将在工程验收完成和竣工结算完成后使用该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节余募集资金支付,因此该募集资金专户暂未注销。

注4:因高端半导体设备扩产项目已于2023年7月完成建设并达到可使用状态,本公司和拓荆创益公司已于2023年8月23日注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产业园支行的账号为21050139460100001108和21050139460100001359的募集资金专户;因先进半导体设备的技术研发与改进项目已于2024年4月完成建设并达到可使用状态,拓荆创益公司已于2024年7月1日注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站支行的账号为8112901012100914131的募集资金专户;因ALD 设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已于2024年4月完成建设并达到可使用状态,拓荆上海公司已于2024年7月31日注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信泰富广场支行的账号为8110201012401451243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2024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该项目的议案》,同意投资建设“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调减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先进半导体设备的技术研发与改进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0,000.00万元,同时调减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5,000.00万元,并将上述调减的募集资金合计25,000.00万元投入“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此次变更项目的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11.7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事项。

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超募资金1,826.60万元(含未指定用途的超募资金0.08万元、超募资金指定用途前进行现金管理的理财收入及利息收入1,826.52万元)用于“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本次调整后,“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26,826.60万元。2024年8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2025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高端半导体设备扩产项目”于2023年7月结项,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收到政府补助并用于支付该项目部分支出,减少了部分募集资金的投入;同时,公司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资金使用原则,加强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了部分资金的支出。

注2:“先进半导体设备的技术研发与改进项目”于2024年4月结项,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PECVD设备工艺研发拓展、验证进展顺利,已逐步进入成熟规模量产状态,所需支出大幅降低,致项目所需募集资金投资额降低。

注3:“ALD设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于2024年4月结项,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房产购置支出较预计投入金额减少,且公司追求合理、节约、有效的资金使用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了项目投资成本和费用。

注4:“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于2025年8月结项,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结项后投入2,863.73万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项目存在尚未支付工程验收款和工程竣工结算款等款项10,426.12万元,将在工程验收完成和竣工结算完成后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节余募集资金支付。该项目产生资金节余,主要由于公司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追求节约、有效的资金使用原则,加强项目建设费用的控制,合理地降低了项目投资。

注5:先进半导体设备的技术研发与改进项目、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及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变更情况详见“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之说明。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高端半导体设备扩产项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高端半导体设备扩产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通过在原有的半导体薄膜设备研发和生产基地基础上进行二期洁净厂房及生产自动化管理系统建设,在产能、装配产线以及测试方面推动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2. 先进半导体设备的技术研发与改进项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先进半导体设备的技术研发与改进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通过在原有产品和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进与研发,进一步提升产品技术水平和拓展产品应用领域,推动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3. ALD设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ALD设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通过在拓荆上海实施ALD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进一步开拓市场,拓展产品应用领域,推动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4. 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通过建设新的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在拓荆上海实施的先进薄膜沉积设备及工艺的研发与产业化,从而提升品牌知名度,提高公司竞争力。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实现公司业务发展目标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6. 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主要通过在沈阳市浑南区购置土地建设新的产业化基地,进一步增加公司薄膜沉积设备产能,从而推动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承诺,不涉及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2022年6月1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6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7月3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7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2023年7月3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高端半导体设备扩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先进半导体设备的技术研发与改进项目”及“ALD设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2025年8月25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和剩余首发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9月29日,本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该事项;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户,待项目工程验收款和工程竣工结算款等款项支付完毕后,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注2:2024年3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2,000.00万元(含),不超过19,730.00万元(含);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事项。截至2024年9月30日,上述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合计使用超募资金19,727.29万元用于回购股份。

由于公司“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和“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尚未结项,本公司尚未使用前次募集资金结余37,532.57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17.64%,尚未使用资金将根据项目的结算进度或实施进度陆续投入。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2024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7,454.29万元,其中:47,727.00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9,727.29万元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注2:“先进半导体设备的技术研发与改进项目”、“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及“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变更情况详见“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之说明。

注3:2024年12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实施期限由2024年12月延长至2025年6月,该项目实际于2025年8月结项。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公司未对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承诺,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1:高端半导体设备扩产项目主要通过在原有的半导体薄膜设备研发和生产基地基础上进行二期洁净厂房及生产自动化管理系统建设,报告期各期,相关设备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56,322.62万元、232,078.76万元、293,342.85万元及335,871.29万元。

注2:先进半导体设备的技术研发与改进项目主要通过在原有产品和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进与研发,进一步提升产品技术水平和拓展产品应用领域,报告期各期,相关设备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5,113.74万元、28,804.31万元、57,076.34万元及67,009.23 万元。

注3:ALD设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主要通过实施ALD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进一步开拓市场,拓展产品应用领域,报告期各期,相关设备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258.67万元、8,688.60万元、10,318.31万元及17,537.52万元。

注4:半导体先进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于2025年8月结项,其生产的相关设备尚未销售。

注5:高端半导体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于2024年3月开始建设,尚处于建设期。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8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2年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3)和《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赵国庆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20日,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年10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27)。

4、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5、2022年10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8)。

6、2022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5年6月12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或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以上公式,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47.58-0.27=47.31元/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由于本次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等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7074万股。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由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6名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一般C”,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作废处理上述激励对象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2934万股。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0008万股。

四、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以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7.31元/股。

根据《管理办法》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由于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7074万股;由于6名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一般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0.2934万股。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0008万股。

全体委员同意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以及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四)公司本次作废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增值权已进入第三个行权期,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特此公告。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9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 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2年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3)和《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赵国庆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4、2022年10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8)。

5、2022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2025年6月12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增值权数量和/或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