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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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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2025-1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9版)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96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432号)同意注册,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66,184股,发行价格为27.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2,999,973.1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558,822.8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喜验资2025Y00097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按规定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

由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披露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募投项目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合法使用募集资金,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对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97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

1、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2、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6日在公司内部系统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并于2025年5月8日公告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39)。

3、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根据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5、2025年6月11日,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新增股份)》(公告编号:2025-048)。2025年6月15日,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回购股份)》(公告编号:2025-049)。

6、2025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如下:

1、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因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对前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4,000股予以回购注销。

2、回购价格

《激励计划》规定:“(二)激励对象离职1、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在情况发生之日起,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2、激励对象若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已调整为12.98元/股,详见公司2025年5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2.98元/股。

3、回购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为1,479,720.00元。

三、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注:上表中变动前总股本指公司截至2025年11月27日总股本。以上股本结构的最终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系公司根据《激励计划》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因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产生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律师的结论与意见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4.《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98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6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0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0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漕河泾路88号普泰大厦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杭平路16号

3、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登记方式:现场、电子邮件或股东大会登记系统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证明复印件,并在参会时将相关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电子邮件须在2025年12月12日17:00之前送达公司证券部邮箱(secretary@bofay.com.cn),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员:公司证券部 朱栩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杭平路16号

邮箱:secretary@bofay.com.cn

2.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55”

2.投票简称为“博菲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如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签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委托股数:

委托人所持股份性质: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签章): 受托人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请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内直接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0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证券代码:001255 证券简称:博菲电气 公告编号:2025-099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海宁云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宁聚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菲电气”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海宁云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宁云格”)、海宁聚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宁聚成”)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2,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497%),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3个月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3个月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海宁云格、海宁聚成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2、减持股东名称:海宁云格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宁聚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的资金周转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4、减持数量:

5、减持期间:本次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3个月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3个月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价格区间: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股东海宁云格、海宁聚成做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股份意向的承诺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即2023年3月31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顺延至该日后第1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因送股、转增等事项增加的股份,亦将同等按照上述安排执行)。

2、关于本次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企业所持公司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时,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向公司披露并提示公司予以公告。

(2)在任何情况下,本企业减持股份应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若本企业违反该项承诺,则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从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扣除与本企业应上缴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等额的现金分红,并收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宁云格、海宁聚成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海宁云格、海宁聚成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意向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海宁云格、海宁聚成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海宁云格、海宁聚成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三个已披露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会计年度已实施现金分红且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同期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最近二十个交易日中,任一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未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者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期末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最近二十个交易日中,任一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向后复权)未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

4、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海宁云格、海宁聚成按照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