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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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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1-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5-102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5日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28号公司A栋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提案1.00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00至11.00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11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提案1.00、2.00及3.00为特别决议事项,即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对所有提案中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作出统计。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2日(9:00-11:30及14:00-16:00);

2、登记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28号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办法: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现场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至本次股东会的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至本次股东会的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现场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至本次股东会的登记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股东可根据现场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方式登记,所提供的登记材料需签署“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字样。

①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②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信函请寄至前述登记地点,函件封面注明“登记参加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③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

通过以上三种方式登记参会的股东,请于登记时间截止前将登记材料通过对应办法送达本公司,并与公司证券投资部联系确认送达。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才年,刘薇

电话:0512-66168070

传真:0512-66068077

电子邮箱:stock@cheersson.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提前20分钟到场,并向会务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供核验。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预计会期半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76

2、投票简称:瑞玛投票

3、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就本次会议所议事项按下述表决意见进行表决并签署会议决议、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次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签署之日始,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对于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请股东在该议案的表决意见任一栏处填写“回避”,否则,公司有权按回避予以处理;

2、如股东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且应遵守委托人回避表决的相关规定;

3、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5-103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

并修订《公司章程》进展暨

完成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说明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同时,根据变更内容及登记机关指导意见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事项涉及的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并取得了苏州市数据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592546102W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陈晓敏

注册资本:12,117.15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2日

住所: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晨路28号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加工、销售:冲压板金件、模具、机械零配件、五金紧固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注塑件、金属材料;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通信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特种陶瓷制品制造;新型陶瓷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登记通知书;

2、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副本、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5-099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22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晓敏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将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根据上述情况,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内容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同步制定及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逐项审议情况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

其中子议案1、2、8、10、11、12、13、23、24及26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02)。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5-100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22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军平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监事会职责。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任军平、监事谢蔓华、监事张启胜在监事会中担任的职务将自然免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5-101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

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仍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监事会职责。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任军平、监事谢蔓华、监事张启胜在监事会中担任的职务将自然免除。

公司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调整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1、上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的最新制度、规定和要求;

2、公司不再设监事会及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删除原公司章程“监事会”章节及“监事”相关表述;

3、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

4、修订时因条款增删、顺序调整导致序号变动的,修订后条款序号依次顺延或递减,章程内交叉引用的条款序号亦相应调整,前述变动不再在修订表格中逐一列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且此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内容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三、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对现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及《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后生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后的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