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5-100
债券代码:111019 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0日(星期三)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12月03日(星期三)至12月09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pxc@hungpai.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0月31日发布《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12月10日(星期三)15:00-16:00举行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0日(星期三) 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纪金树
董事会秘书:张捷
财务总监:李喜勇
独立董事:李汉国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12月10日(星期三) 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12月03日(星期三)至12月09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pxc@hungpai.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98-6806051
邮箱:hpxc@hungpai.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5-101
债券代码:111019 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的提示性公告
新余市宝隆项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南昌龙厚实业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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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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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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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致行动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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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收到新余市宝隆项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南昌龙厚实业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告知函》。新余市宝隆项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因履行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于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10月1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1.30万股,于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18.6769万股;另外,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因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因此新余市宝隆项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南昌龙厚实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13.00%变动为12.00%,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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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新余宝隆实施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同时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持股比例发生变动,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亦不触及要约收购。
2、减持期间,新余宝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减持相关规则以及新余宝隆在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减持限制承诺。
3、新余宝隆及其一致行动人南昌龙厚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