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12月2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12-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4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日(星期一)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栋12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兴舫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49人,代表股份55,51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5,376,4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3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42人,代表股份10,133,6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74%。

(三)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47人,代表股份55,490,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45,356,8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42人,代表股份10,133,6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74%。

(四)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1,6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988%;反对2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37%;弃权3,67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75%。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和修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1,6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970%;反对21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57%;弃权3,67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74%。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1,62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000%;反对21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35%;弃权3,67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65%。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1,62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951%;反对21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55%;弃权3,67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93%。

表决结果:通过。

2.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1,60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685%;反对22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96%;弃权3,68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19%。

表决结果:通过。

2.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1,6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870%;反对21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97%;弃权3,67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33%。

表决结果:通过。

2.06《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1,63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119%;反对19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81%;弃权3,68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00%。

表决结果:通过。

2.07《关于修订〈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1,6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141%;反对20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21%;弃权3,67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38%。

表决结果:通过。

2.0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1,63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148%;反对19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81%;弃权3,67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71%。

表决结果:通过。

2.09《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1,63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215%;反对19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78%;弃权3,67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08%。

表决结果:通过。

2.10《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专项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1,60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703%;反对20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0%;弃权3,70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87%。

表决结果:通过。

2.11《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1,64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306%;反对19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47%;弃权3,67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47%。

表决结果:通过。

2.12《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1,6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195%;反对19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1%;弃权3,67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55%。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选举陈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1,748,629股,根据表决结果,陈雍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选举李兴舫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1,716,417股,根据表决结果,李兴舫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选举陈亮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1,738,767股,根据表决结果,陈亮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4选举杞耀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1,706,391股,根据表决结果,杞耀军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次选举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4.01选举袁祖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4,608,991股,根据表决结果,袁祖良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选举王明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4,571,868股,根据表决结果,王明江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3选举董绳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4,570,956股,根据表决结果,董绳学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1,6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762%;反对20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11%;弃权3,69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527%。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1,6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899%;反对19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80%;弃权3,69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5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1,5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874%;反对19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81%;弃权3,69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545%。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贺秋平、戴昊辰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5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日以口头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12月1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的时间要求。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经全体董事一致推举,本次会议由陈雍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陈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及决议文件办理因董事长变更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陈雍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陈雍先生,同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及决议文件办理公司因法定代表人变更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李兴舫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及决议文件办理公司因新增副董事长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李兴舫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其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委员:袁祖良先生、董绳学先生、李兴舫先生,其中袁祖良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委员:董绳学先生、王明江先生、陈雍先生,其中董绳学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明江先生、袁祖良先生、陈亮先生,其中王明江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将自动失去专业委员的资格。

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数,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袁祖良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上述委员的简历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雍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及决议文件办理公司因总经理变更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取得全体委员的同意。

陈雍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亮先生、杞耀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及决议文件办理公司因副总经理变更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取得全体委员的同意。

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聂飘云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公司财务工作的管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取得全体委员的同意。

聂飘云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富涵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富涵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取得全体委员的同意。

张富涵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匡亚琴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匡亚琴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匡亚琴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董事陈雍先生、陈亮先生、杞耀军先生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系此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取得全体委员的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2日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6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第七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共三个专门委员会。

1、董事长:陈雍先生

2、副董事长:李兴舫先生

3、董事会成员:陈雍先生(董事长)、李兴舫先生(副董事长)、陈亮先生、杞耀军先生、袁祖良先生(独立董事)、王明江先生(独立董事)、董绳学先生(独立董事)

4、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

(1)审计委员会委员:袁祖良先生(召集人)、董绳学先生、李兴舫先生

(2)提名委员会委员:董绳学先生(召集人)、王明江先生、陈雍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明江先生(召集人)、袁祖良先生、陈亮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公司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召集人)袁祖良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上述董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2025年11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陈雍先生

2、副总经理:陈亮先生、杞耀军先生

3、财务负责人:聂飘云先生

4、董事会秘书:张富涵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匡亚琴女士

以上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其中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以上人员均具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能力,董事会秘书张富涵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匡亚琴女士均已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及培训证明。以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号码:0755-26986749

联系传真:0755-26986712

电子邮箱:message@zowee.com.cn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新路198号创新大厦B座12楼

公司向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2日

附件:

简 历

1、聂飘云,男,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学专业,中级会计师、税务师。2010年2月至2017年4月,曾就职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强方特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担任成本会计、成本主管、总账会计师等职务。2017年4月,入职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管理部副经理、经理、总监等职务,现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聂飘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聂飘云先生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2、张富涵,男,199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专业,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5年6月至2016年7月,在深圳市电科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7月,入职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等职务。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张富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张富涵先生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3、匡亚琴,女,198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2年7月入职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人力资源部主管、总裁秘书、证券事务高级主管、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

截至目前,匡亚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匡亚琴女士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资水平、实际经营情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第七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

二、适用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领取薪酬。

四、其他说明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因履行职务的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上述人员薪酬进行适当调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