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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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1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1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什邡市宏达金桥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乔胜俊主持,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对需审议议案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会议的召集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非独立董事张建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金代勇、邓佳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会;

3、董事会秘书王延俊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清树、严有才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中银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各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