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4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12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何仕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董事审议,依法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已全部行权完毕,此次行权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过户的股份数量合计1,426,500股,公司注册资本增加1,426,500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1,841,779元变更为人民币203,268,279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因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更,需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另外,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修订《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部分条款,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及备案等相关手续,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最终结果。
1、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本次董事会所提议案,提请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5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12月4日,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因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更,需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另外,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修订《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部分条款,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及备案等相关手续,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最终结果。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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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及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最终结果。
二、相关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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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6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2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8层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2日
至2025年1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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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第1、2.01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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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9:30-11:30,13:30-16:3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8层大会议室。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司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以及复印件,须在登记截止时间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2、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39号院1号楼5层
联系人:欧阳胜蓝、刘子钰
联系电话:010-53563888
联系传真:010-53563999
邮政编码:100194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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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