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独立董事选举并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5-076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独立董事选举并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情况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何彦峰先生、郑伟强先生、郑文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5年12月4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何彦峰先生、郑伟强先生、郑文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何彦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及何彦峰先生、郑伟强先生、郑文军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辞任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调整情况
2025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调整后具体情况如下:
■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主任委员)均为独立董事,且成员中有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任委员)何彦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主任委员)的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88175 证券简称:高凌信息 公告编号:2025-075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一路一号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冯志峰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姜晓会女士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0、《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01、1.02、1.03均获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01、1.02、1.0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罗刚、詹雅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精诚律师认为,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