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29版)
(上接29版)
■
■
■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同时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监事”相关描述,部分描述调整为“审计委员会”;不影响条款含义的标点调整、语句调整等非实质性条款修订不再逐条列示;因新增或者减少条款导致序号变化的做相应调整;部分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序号变化的做相应调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除修订《公司章程》外,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保持一致,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情况如下:
■
除制度的内容修订外,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名称修改为《股东会议事规则》。上述制定、修订的治理制度中,部分治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待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后同步实施。部分制定、修订后的治理制度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