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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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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2版)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受托代理人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异地股东可先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账户号、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编,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登记时间: 2025年12月16日 9:00-11:30,14:30-16:30

登记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51号湖南海利公司证券办公室 电话:(0731)85357830

传真:(0731)85540475

邮编:410007

联系人:蒋祖学 刘晓

电子邮箱:sh600731@sina.com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者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2025-063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2025年度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50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3次;5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5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陈长春,2001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6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胡绪峰,2010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2014年8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1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轩菲,200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共77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系按照本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价格与上年度相同。如果2025年审计范围扩大,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多年执行本公司年度审计业务,为公司提供了优质服务。根据其本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和履职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建议继续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的第十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以全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其中公司财务报表审计6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15万元;如审计范围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审计费用。

3、监事会的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的第十届十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

4、生效日期: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2025-065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肖志勇先生、董巍先生、蒋彪先生、杜升华先生和刘洪波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提名郭卫先生、刘承斌先生和祝勇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上述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公司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公司董事会对即将卸任的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尹霖先生,独立董事罗和安先生、谭燕芝女士、朱开悉先生在任期内勤勉尽责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其他说明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就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条件等进行了审核,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均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未发现候选人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肖志勇先生:男,1968年6月出生,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湖南省经委经济法规处副处长、产业政策处处长、综合法规处处长,湖南省经信委综合研究室主任、经济运行调节处处长,挂职任中共澧县常委、副县长,湖南新物产集团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湖南新物产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湖南海利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海利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

董 巍先生:男,1980年9月出生,2002年12月参加工作,200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本科毕业,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硕士。曾任中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2011年08月,交流到地方工作,先后任湖南天易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株洲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委副书记、区长,株洲市醴陵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湖南省湘潭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湘潭经开区党工委书记(兼),现任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蒋 彪先生:男,1966年6月出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海利工程咨询公司副经理、经理,湖南海利工程安装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2015年4月至2020年3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系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享受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曾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湖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国家优秀工程设计铜奖、湖南省优秀工程设计一等奖1项、湖南省优秀工程设计二等奖2项、湖南省优秀工程设计三等奖1项、中国化工勘察设计协会优秀工程设计三等奖2项、湖南省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等奖。现任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杜升华先生:男,1976年3月出生,1998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学士,工程硕士,研究员。曾任湖南化工研究院农药所总工程师、副所长、所长,国家农药创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艺研究实验室副主任,农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主任,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研究院党委委员。现任海利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研究院党委委员、工程咨询分公司党支部书记。

刘洪波先生:男,1970年7月出生,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长沙市高层次人才(D类)。曾先后任湖南省石化厅主任科员,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海利集团综合管理部部长,海利株洲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董事。2012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郭卫先生,1968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0年11月至1992年9月南京第三建筑公司技术员;1992年10月至1994年5月南京市室内装饰工程成套总公司部门主任;1994年6月至2001年12月南京新同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2年1月至2005年7月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打假工作委员会专员;2005年8月至今中国农药工业协会主任、副秘书长。

2、刘承斌先生,1975年7月出生,博士,中共党员,湘潭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入选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湖南省杰出青年和湖南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科技计划重点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奖励、国家高层次人才和省部级科技奖励、重大人才评审专家,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重金属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委员,湖南省化学化工学会常务理事,湖南省化学化工学会化工环保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湖南省化学化工学会细化与绿色专业委员会委员,湖南省化学化工学会能源化学专业委员会委员,亚太材料研究学会会士。2003年7月-2005年6月在复旦大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05年6月-2024年9月在湖南大学化工学院历任副教授、教授、二级教授,2024年9月至今在湘潭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任院长。

3、祝勇军先生,1978年9月出生,博士,中共党员,湖南工商大学会计系主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首批国家级一流课程《高级财务会计》主持人,湖南省高校教学能手,湖南省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兼任长沙市会计学会副秘书长。2000年至今在湖南工商大学工作,先后担任会计学院专职教师,会计系副主任和主任,从事多年会计实务与理论研究,具有较为深厚的理论功底。2021年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 2025-062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十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十九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11月28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5日下午采用通讯和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一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讨论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