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8日
(三)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19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程诚女士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的方式
(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60人,代表股份395,140,4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90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数为358,291,5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813%;网络投票股东为250人,代表股份数为36,848,9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91%。
中小投资者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52人,代表股份36,850,2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9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过与会股东的认真审议,大会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94,597,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25%;反对518,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1%;弃权2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306,8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55%;反对518,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58%;弃权2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方娟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关于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