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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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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5-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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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章程修订仅涉及序号变动条款未单独列出,除以上修订外,本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公告编号:2025-075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而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本次追溯调整对当期及前期各期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没有影响。

一、概述

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了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下简称“标准仓单实施问答”),根据上述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并按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

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7月8日,财政部会计司在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中明确,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并非按照预定的购买、销售或使用要求签订并持有旨在收取或交付非金融项目的合同,因此,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公司根据标准仓单实施问答所明确的规定内容,进一步梳理并明确了相关业务的交易目的,并对其适用金融工具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二)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含应用指南、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标准仓单实施问答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含应用指南、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以前年度和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本次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前年度和可比期间的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没有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前期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元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同意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公告编号:2025-076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冯晓女士自2019年10月25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风险与控制委员会委员。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冯晓女士于2025年10月24日任期满六年。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披露《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满继续履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后,董事会同意提名任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成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前,由冯晓女士继续担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5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任成,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浙江富春公司财务分析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副经理、浙江轩昊服饰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

任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证券代码:600927 证券简称:永安期货 公告编号:2025-077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东霞巷永安国富大厦A楼506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2日

至2025年1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2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经济参考网等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后续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19日,具体为每工作日的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二)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东霞巷永安国富大厦A楼1707室

邮政编码:310016

联系电话:0571-88353525

邮件地址:yaqh_ir@yafco.com

传 真:0571-88388193

(三)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4.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或邮件等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通过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3.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