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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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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12-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5-070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5年报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2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47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郝国敏,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江南化工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或复核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屹,202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江南化工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陈俊,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江南化工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1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郝国敏、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陈俊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审众环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270万元,其中财务决算审计费218万元,内控审计费52万元。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认为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

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5-073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公开摘牌抚顺矿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十一厂民爆资产

转让项目与出租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化工”、“公司”或“本公司”)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一厂(以下简称“抚矿十一厂”)乳化炸药生产线及其附带18,000吨乳化炸药资产(产能)转让项目(以下简称“民爆资产转让项目”或“本项目”),转让底价为含税价14,629.42万元,最终金额以竞价结果确定。

2、本项目与抚矿十一厂出租的92项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41项附属设备整体出租项目(以下简称“出租项目”)2宗项目整体捆绑交易,单独参与其中一宗项目视为无效报名。

3、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本次交易根据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交易,交易能否达成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抚矿十一厂隶属于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平山北街7号,主要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公司拟以公开摘牌方式参与本次民爆资产转让项目与出租项目,其中民爆资产转让项目转让底价为含税价14,629.42万元,出租项目出租底价为5,299.5万元/十年,最终金额以竞价结果确定。

2、交易性质概述

本次公开摘牌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2025年12月5日召开的江南化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2、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交易对方抚矿十一厂与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交易对方失信被执行情况说明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抚矿十一厂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民爆资产转让项目转让标的为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一厂乳化炸药生产线及其附带18000吨乳化炸药资产(产能),标的资产以现场踏勘明确(指定)范围内实物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数量、含量、规格型号、完整性、品质、瑕疵、新旧程度、边界划分等情况)为准,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

其中,机器设备主要包括装药上膜一体机、机器人自动包装线履带式机器人装车系统、炸药生产线智慧型供热系统等乳化炸药生产设备主要生产设备为2020年以后购置,整体设备状况较好,满足产能生产所需;车辆主要为爆破器材运输车,多数车辆2020年以后购置,整体车辆状况较好,能够满足产品运输所需,标的资产存放于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一厂生产车间以及停车场内。

2.出租项目拟出租资产为92项房屋建筑物及41项附属设备;房屋建筑物主要包括:办公楼、综合楼、南山锅炉房、乳化炸药厂房、汽车库、门卫、涵洞、堤坝、围墙、道路等,附属设备主要包括:高压开关柜、室外上水管路、组合箱式变电站、照明室外线路等。

四、评估情况

辽宁华诚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辽华评报字〔2025〕第128号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转让项目主要包括抚矿十一厂的民爆生产相关设备资产共计217台(套)及其附带乳化炸药(胶状)许可产能18,000吨,合计评估含税价14,629.4152万元。

辽宁华诚信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辽华评报字〔2025〕第129号资产评估报告,出租项目中建(构)筑物资产共计92处,账面净值约为2,916.53万元,租赁估值约为505.2827万元/年,辅助设施资产共计41台(套),资产净值约为92.72万元,租赁估值约为24.6625万元/年。合计总租赁估值约为529.9452万元。

五、本次交易的主要条件

抚矿十一厂已通过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本次交易信息,披露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2月12日。转让项目整体挂牌价格为含税价14,629.42万元,交易保证金4,000万元。出租项目整体挂牌价格为含税价5,299.50万元/十年,租金按年支付,即含税价529.95万元/年,交易保证金500万元在承租方按照资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首期租金(一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后,转为租赁保证金的等额部分,待租赁期满后退还。

重要交易条件如下:

1.本次交易中的转让项目与出租项目为整体捆绑交易,单独参与其中一宗项目视为无效报名。

2.标的资产成交后,标的资产生产的产品应按市场价格为转让方及其相关企业保障供应,即受让方满足转让方及其相关企业煤矿使用炸药的需求,并在同等价格优先保证转让方及其相关企业供应。

3.标的资产成交后转让方员工按自愿原则,申请将劳动关系转至受让方的受让方接收且接收后待遇不低于其原待遇;转让方员工申请后受让方不接收的,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每拒收一人支付100万元,拒收员工由转让方安置。

4.各意向受让方在参与本项目受让登记前,须自行前往标的资产所在地(市级)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进行了解自身是否可以受让本项目,并须征得标的资产所在地(市级)监管部门同意。

5.若产生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的竞价起始价为转让项目与出租项目的10年租金总额的总和即人民币19,928.92万元,如成交价格高于竞价起始价,溢价部分按照两个项目底价的比例进行分配。

六、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是公司民爆产业拓展的重要战略布局,是落实国家民爆行业重组整合产业政策要求的重要举措。通过本次交易,巩固公司民爆产业国内领先优势,强化辽宁区域布局与市场竞争力。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江南化工自有资金,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方向,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交易根据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在大连产权交易所公开竞拍,交易能否达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履行后续相关程序。若本次摘牌成功,公司将与抚矿十一厂进行资产交接并签订租赁协议,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交易进展情况。若摘牌不成功,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江南化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5-071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现金收购西安庆华民

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江南化工”)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能集团”)持有的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华民爆”)100%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交易金额为64,490.46万元。

2、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授权单位备案的《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拟向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涉及之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5]第1619号)的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参考依据,经各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3、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5、标的公司可能面临经济环境、宏观政策、行业发展及市场变化等多方面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经营、管理和运作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与特能集团拟签署《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特能集团持有的庆华民爆100%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庆华民爆100%股份,庆华民爆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庆华民爆截至2025年6月30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64,490.46万元,经各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庆华民爆100%股份交易价格为64,490.46万元。

特能集团对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总额(标的公司相关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作出承诺,承诺标的公司在2025年度、2026年度和2027年度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722.11万元。若业绩承诺期间内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数小于业绩承诺期内承诺净利润数的,则特能集团应对公司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应补偿金额=承诺净利润数-实际净利润数。

(二)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交易对方特能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特能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杨世泽、代五四、李宏伟、方晓、孙飞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二)关联交易对方历史沿革

1、2003年,设立

2001年,根据兵器工业集团下发了《关于西安庆华电器制造厂进行公司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方案的批复》(兵器企字[2000]963号)和《关于西安庆华电器制造厂更名的批复》(兵器计字[2001]273号),原“西安庆华电器制造厂”整体改制并更名为“西安北方庆华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2003年,西安北方庆华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启动破产程序。根据兵器工业集团批复(兵器资字[2003]950号、兵资管字[2003]70号和兵器计字[2003]1010号),同意中国北方化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国北方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化集团”)成立“西安北方庆华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承接西安北方庆华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的有关业务。

2003年11月28日,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名称预核内字[2003]第0100031128007号),核准公司名称为“西安北方庆华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2003年12月18日,西安北方庆华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在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并领取了《营业执照》。西安北方庆华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2、2010年12月,第一次无偿划转并更名

2010年11月22日,兵器工业集团下发批复(兵器战略字[2010]964号),同意“西安北方庆华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13日,兵器工业集团下发《关于无偿划转西安北方庆华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通知》(兵器资字[2010]1011号),“决定将中国北方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西安北方庆华机电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集团公司持有”,并与北化集团签署了《无偿划转协议书》。2010年12月14日,西安北方庆华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更变相关议案。2010年12月16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特能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3、2011年11月,第一次增资

2011年8月15日,兵器工业集团下发了《关于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重组实施方案的批复》,同意特能集团将部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10,578.00万元增至100,000.00万元。

2011年11月22日,陕西华德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陕德诚验字(2011)第175号)。

2011年11月28日,特能集团就上述更变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增资完成后,特能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4、2012年1月,第二次增资

2011年12月28日,特能集团2011年第一次股东会决议通过陕西应用物理化学研究所以持有的西安瑟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西安物华巨能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物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对特能集团进行增资。三家公司股权评估价值6,469.63万元,认缴注册资本2,213.00万元,其余转增资本公积。

2011年12月30日,陕西华德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陕德诚验字(2011)第179号)。

2012年1月19日,特能集团就上述更变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增资完成后,特能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5、2013年4月,第二次无偿划转

2012年12月10日,兵器工业集团下发了《关于调整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的通知》(兵器权益字[2012]799号),决定将陕西应用物理化学研究所持有的特能集团2.17%股权无偿划转至兵器工业集团。

2013年3月8日,特能集团2013年第一次股东会决议通过上述股权无偿划转。

2013年4月10日,特能集团就上述更变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特能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三)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特能集团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特能集团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兵器工业集团,最终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其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四)关联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特能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日,特能集团与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公司”)、奥信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信香港”)、广西建华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华机械”)、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兵投资”)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特能集团持有建华机械100%股权,为建华机械的控股股东。北方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北京奥信化工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奥信香港100%股权,为奥信香港的间接控股股东。兵器工业集团持有特能集团及中兵投资100%股权,持有北方公司56.70%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因此,特能集团、北方公司、奥信香港、建华机械和中兵投资均为兵器工业集团控制或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企业。

除上述情形外,特能集团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五)关联交易对方主要业务及财务基本情况

特能集团是兵器工业集团按照“专业化、产研一体化”的原则组建的以火工品和民爆为主要特色的科技型产业集团,是兵器工业集团民爆产业的业务主体和发展平台。特能集团及下属公司主要从事火工品、民爆物品的生产与销售业务和爆破一体化服务,民爆产业范围涵盖工业炸药、工业雷管、现场混装炸药车及配套设施研发、生产、工程爆破服务全产业链,具备为大型爆破工程提供爆破器材、装药、设计与施工、配送一体化服务能力。

2024年度,特能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298,775万元,净利润146,276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特能集团资产净额1,322,633万元。

(五)关联交易对方失信被执行情况说明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特能集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为购买庆华民爆100%股份。

(一)基本概况

(二)主营业务情况

庆华民爆始建于1956年,2001年6月28日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9月28日整体变更为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庆华民爆主营业务为工业雷管的生产和销售,是国内工业雷管品种最齐全的企业之一,于2025年10月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

截至本公告日,庆华民爆拥有的生产许可能力如下:导爆管雷管2,950万发、地震勘探电雷管800万发、工业电雷管950万发、油气井用电雷管200万发、电子雷管6,000万发、塑料导爆管7,500万米。

(三)最近一年一期财务状况

庆华民爆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以上数据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众环专字[2025]0206189号)。

注2:应收款项总额=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

(四)标的公司权属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庆华民爆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

2、截至本公告日,庆华民爆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3、截至本公告日,庆华民爆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4、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交易对方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5、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至本公告日,庆华民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授权单位备案的《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拟向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涉及之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5]第1619号)的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参考依据,经各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根据公司聘请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6月30日),庆华民爆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64,490.46万元,与账面价值19,273.83万元相比,评估增值45,216.63万元,增值率为234.60%。评估增值率较高的主要原因为收益法评估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受企业未来盈利能力、经营状况、资产质量、风险应对能力等因素的影响。标的公司拥有的市场和客户资源、运营资质、人力资源、管理团队等无形资源在内的企业整体的综合获利能力无法在账面价值中体现。

经各方协商一致,庆华民爆100%股份交易价格为64,490.46万元。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且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授权单位备案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经各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转让方: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1、交易标的

转让方拟转让给受让方的标的公司100%股份。

2、支付方式

标的公司的价值以受让方聘请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的评估报告为准确定,双方基于标的公司的价值确定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款为64,490.46万元。

受让方自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52,000万元股份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自标的股份交割后1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股份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过渡期损益

评估基准日与本次交易完成之日期间,标的公司的损益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4、生效条件

除非协议另有约定,协议在以下条件同时满足后生效:

(1)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按其章程及制度规定完成本次交易的内部决策程序;

(2)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本次交易;

(3)关于标的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经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备案。

(二)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甲方: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业绩承诺期限和内容

业绩承诺期: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期为2025年度、2026年度和2027年度三个会计年度。

业绩承诺的内容:乙方对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总额(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数”,本协议所称净利润特指标的公司相关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下同)作出承诺。乙方承诺标的公司在2025年度、2026年度和2027年度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722.11万元。

2、实际净利润数的确定

在业绩承诺期间结束时,甲方聘请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的实际净利润数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的实际净利润数根据上述专项审计报告的结果为准确定。甲方在业绩承诺期最后一个会计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确定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数(以下简称“实际净利润数”),以此作为确定乙方应补偿金额的依据。

3、补偿金额的计算

根据上述专项审计报告,若业绩承诺期间内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数小于业绩承诺期内承诺净利润数的,则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约定对甲方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应补偿金额=承诺净利润数-实际净利润数。

4、补偿的实施

若乙方依据本协议约定须向甲方进行现金补偿的,甲方应在业绩承诺期最后一个会计年度的专项审计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计算公式确定乙方需补偿的金额,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前述书面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现金补偿款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5、生效条件

本协议生效以《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为前提,自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1、公司本次收购庆华民爆100%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2、本次交易完成后,庆华民爆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全部债权债务仍由其自身享有或承担,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其现有员工继续保留在庆华民爆,目前存续的劳动关系不因本次交易发生变化。

3、本次交易不会新增与关联人的同业竞争,不会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上的独立性。

七、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1、有利于解决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维护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履行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特能集团此前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8月4日公司披露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特能集团承诺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后60个月内完成相关民爆资产注入程序,实现兵器工业集团民爆资产的整体上市。本次交易系对特能集团上述承诺的切实履行,符合证监会的监管精神,有助于减少特能集团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维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2、提升公司资产规模,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民用爆破器材生产能力将进一步提高,总资产、净资产都将有所提升,有利于降低经营风险,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属于同一控制下产业并购,不会变更标的公司的会计核算方法。本次交易完成后,庆华民爆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关联人特能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7,216万元。本次交易将新增公司与特能集团关联交易64,490.46万元。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有助于减少特能集团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维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定价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结论为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一)江南化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公司与特能集团签署的《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公司与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之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四)《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拟向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涉及之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5]第1619号);

(五)《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专字[2025]0206189号)。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5-072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

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12月5日,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化工”、“上市公司”或“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实际控制人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事宜公告如下:

一、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概述

2020年7月31日,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能集团”)与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集团”)、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杭州分行”)签署《关于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关于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盾安集团将其所持江南化工187,347,254股股份(占当时江南化工总股本的15%)转让给特能集团,同时盾安集团将其所持江南化工187,222,356股股份(占当时江南化工总股本的14.99%)的表决权委托给特能集团行使。该次权益变动后,特能集团将实际支配江南化工374,569,610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当时江南化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9%),成为江南化工的控股股东。

为避免和消除同业竞争,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器工业集团”)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根据兵器工业集团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兵器工业集团作出承诺如下:

“1、在承诺方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后的60个月内完成相关民爆资产注入程序,实现兵器工业集团民爆资产的整体上市。

2、在上述60个月的承诺期届满时,如承诺方与上市公司仍都存在民爆业务的,承诺方将通过积极促进相关民爆资产以合理的价格和方式转让给其他无关联第三方、主动停止经营该等民爆业务、注销经营该等民爆业务的主体等方式,确保承诺方不再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3、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方将积极避免新增与江南化工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4、承诺方不会以自身作为实际支配江南化工股份表决权数量最多的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或损害江南化工及其他股东的权益。

5、为消除承诺方与江南化工在民爆行业相关领域存在一定重合可能给江南化工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潜在同业竞争风险,承诺方承诺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措施:(1)在承诺方从事具体业务的过程中,承诺方将积极采取必要可行措施并保持中立地位,以避免承诺方与江南化工之间发生任何有违市场原则的不公平竞争,同时,承诺方充分尊重和维护江南化工的独立经营自主权,保持江南化工生产经营决策的独立性,保证不侵害江南化工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承诺方发现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新业务机会或承诺方因整体发展战略以及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自身情况需实施的重组或并购等行为导致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与江南化工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承诺方将立即书面通知上市公司,并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

6、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江南化工造成损失的,承诺方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承诺履行情况

自做出上述承诺以来,兵器工业集团一直积极探索业务整合和资产重组方式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为此,兵器工业集团分阶段实施了民爆板块的重组整合。其中,第一阶段系江南化工2021年完成收购特能集团下属北方爆破科技有限公司、北方矿业服务有限公司、北方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陕西庆华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广西金建华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第二阶段系江南化工于2023年度完成收购特能集团下属北方民爆集团有限公司和山西江阳兴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4日、2023年4月1日披露的《关于现金收购陕西北方民爆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现金收购山西江阳兴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94.3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第三阶段系江南化工于2024年度完成接收中国北方化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下属辽宁庆阳民爆器材有限公司转移的民爆资产及附属产能,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民爆资产及附属产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第四阶段系江南化工将于2025年度完成收购特能集团下属庆华民爆的控制权,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现金收购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截至目前,兵器工业集团积极统筹协调各方,已分四阶段实施了民爆板块的重组整合,推动解决同业竞争,下属企业中仅北京奥信化工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奥信公司”)与江南化工尚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三、本次延期承诺的原因及具体内容

(一)申请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的原因

针对上述承诺,兵器工业集团已召开多次会议,积极研究论证奥信公司与江南化工的整合方案,并计划在条件成熟后推进。但由于整合方案涉及各方面情况较为复杂,奥信公司体量较大且涉及境外标的,相关重组工作涉及面较广、核查工作量较大,完成整合周期较长,同时兵器装备集团分立及与兵器工业集团重组按程序推进,预计将无法在承诺到期日2025年12月25日前履行完毕上述承诺。

(二)申请延长承诺履行期限的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4号》”),上述同业竞争承诺不属于《监管指引第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变更或豁免的承诺。

为确保整合方案成熟制定、稳妥推进,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当前实际情况的审慎分析,兵器工业集团拟延期5年履行前述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即承诺到期日由2025年12月25日延期至2030年12月25日,除履行承诺期限变更外,《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中其他承诺内容保持不变。同时,兵器工业集团将持续积极统筹协调各方,尽早解决同业竞争。

四、本次延期承诺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实际控制人兵器工业集团提出延长承诺履行期限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延期承诺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本次延期承诺事项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延期承诺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延期承诺事项,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次延期承诺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5-069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并于2025年12月5日在本公司会议室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世泽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5年12月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现金收购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杨世泽、代五四、李宏伟、方晓、孙飞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5年12月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现金收购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该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关联董事杨世泽、代五四、李宏伟、方晓、孙飞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5年12月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该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摘牌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一厂民爆资产转让项目与出租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5年12月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公开摘牌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一厂民爆资产转让项目与出租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5年12月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4)。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5-074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6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12月1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H2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1、议案2和议案3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4、上述议案2、议案3为涉及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8 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12月18日下午17:00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法律合规部、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 地址: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法律合规部、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 字样。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H2号楼,邮政编码:230088,传真:0551-65862577。

4、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东升

联系电话:0551-65862589

传 真:0551-65862577

邮 箱:zhangdongsheng@ahjnhg.com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H2号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0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26

2、投票简称:江南投票

3、本次股东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可对提案填报的表决意见有: 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的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我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备注:

1、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在表决时只需在议案右边的“同意”、 “反对”和 “弃权”中任选一项,选择方式应以在选项下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不符合此规定的表决均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