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79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4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国家高新区清逸路99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4日
至2025年12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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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以及在股东会召开前披露的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01、议案3.0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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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9日13:00-17:00;
(二) 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国家高新区清逸路99号;
(三) 登记办法:
1、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亲自出席或其委任代表出席)应当于2025年12月19日13:00-17:00,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材料以专人送递或邮寄或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至公司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登记时,需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的登记材料均需加盖法人公章。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国家高新区清逸路99号
2、邮编:315040
3、电话:0574-87907001
4、传真:0574-87402859
5、邮箱:600699@joyson.com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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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76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或“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5日在浙江宁波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3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玉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等事项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3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相关职权,相应修订《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同步废止《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取消公司监事会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在此之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仍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监事会的职责。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均胜电子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75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2月5日在浙江宁波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3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10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剑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等事项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均胜电子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均胜电子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3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修订以下公司治理制度进行逐项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修订〈均胜电子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修订〈均胜电子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修订〈均胜电子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修订〈均胜电子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修订〈均胜电子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修订〈均胜电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修订〈均胜电子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修订〈均胜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修订〈均胜电子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修订〈均胜电子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关于修订〈均胜电子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修订〈均胜电子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关于修订〈均胜电子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关于修订〈均胜电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关于修订〈均胜电子防范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关于修订〈均胜电子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关于修订〈均胜电子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关于修订〈均胜电子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关于修订〈均胜电子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关于修订〈均胜电子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关于修订〈均胜电子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关于修订〈均胜电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本议案中修订后的相关治理制度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均胜电子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5年12月24日(周三)9点30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均胜电子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79)。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78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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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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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随着近年来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胜电子”)汽车安全事业部通过各类降本增效措施改善运营效率,持续提升整体盈利能力,为进一步降低其融资成本、降低担保金额与优化债务结构,同时结合原有担保及借款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对汽车安全事业部控股子公司最高金额不超过15.1亿美元的担保进行调整优化,具体方案为公司汽车安全事业部Joyson Auto Safety Holdings, S.A.及其控股的37家子公司拟为均胜安全S.A.、均胜安全三号、均胜安全美国及均胜安全日本向德意志银行股份公司新加坡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伦敦分行牵头的银团申请合计不超过13亿美元贷款提供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本次担保不涉及新增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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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担保事项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Joyson Auto Safety 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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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Joyson Safety Systems Holdings No.3 S.à 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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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Joyson Safety Systems Acquisitions L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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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Joyson Safety Systems Japan G.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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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德意志银行股份公司新加坡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伦敦分行牵头的银团;
2、担保方式: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子公司股权等资产的抵押/质押担保;
3、担保类型:借贷;
4、担保期限:各担保对应的主债权期限为五年;
5、担保额度:不超过13亿美元;
6、其他股东是否提供担保:否;
7、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满足公司汽车安全业务长期发展与资金需求、降低其融资成本与优化债务结构,有助于促进其下游客户订单交付,进一步实现提升包括中国市场在内的当地市场占有率等业务发展目标,提高经营稳定性与盈利能力。被担保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其日常经营活动与管理决策,可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与履约能力,对于超股权比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汽车安全业务降低融资成本与优化债务结构,有利于其业务经营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外,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其日常经营活动与管理决策,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人民币1,680,908.52万元(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123.98%;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约人民币1,057,539.40万元(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78.00%。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零。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77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
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或“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等事项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等事项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一)因实施回购股份注销变更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完成回购公司股份13,030,980股,并于2025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注销回购股份13,030,980股。上述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408,701,543元变更为人民币1,395,670,563元,总股本由1,408,701,543股变更为1,395,670,563股。
详情请参见《均胜电子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9)。
(二)因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变更注册资本
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司发行的155,100,000股H股股票(行使超额配股权之前)已于2025年11月6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上市交易。因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国际承销商)于稳定价格期并无行使超额配股权,公司总股本由1,395,670,563股变更为1,550,770,563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95,670,563元变更为人民币1,550,770,563元。
二、关于取消监事会的相关情况
为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3月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相关职权,《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取消公司监事会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在此之前,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仍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监事会的职责。
三、其他修改情况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众多,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公司章程》”的表述统一修改为“本章程”,部分条款因遵循香港联交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增加了“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作为公司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以及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独立非执行董事改为独立董事,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情况下,不再单独逐项列示。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修订前后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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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16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