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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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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77 证券简称:速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二、具体修订情况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述《公司章程》修订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1277 证券简称:速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2月8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李锡元先生召集并主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谢立智先生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内容与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契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的内容与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充分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薪酬管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内容与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充分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内容与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充分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张易辰回避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黄海路与规划工业五街交汇处路西速达工业园区1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1277 证券简称:速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4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黄海路与规划工业五街交汇处路西速达工业园区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9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议案1为特别表决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及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4: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可展示电子持股凭证并由工作人员截图留存);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可展示电子持股凭证并由工作人员截图留存)。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持股凭证(可展示电子持股凭证并由工作人员截图留存)、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可展示电子持股凭证并由工作人员截图留存)。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会”字样),股东请仔细填写附件三,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黄海路与规划工业五街交汇处路西速达工业园区3楼。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雪

联系电话:0371-67682221

传真:0371-86532370

电子邮箱:service@su-da.cn

4、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5、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参会地点签到。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1277 证券简称:速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日常经营需要,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2026年度将与关联方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智领”)及其下属子公司、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机械”)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关联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在2025年度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总额为11,766.21万元,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总额为13,742.31万元,向关联方租赁资产总额为195.2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公司过往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结合公司经营规划,公司预计2026年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17,200.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36,284.00万元,向关联方租赁资产205.00万元。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易辰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关联股东中创智领、扬中市徐工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中徐工”)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1:因关联人数量众多,对于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予以单独列示,其他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注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实际情况,2025年度与关联方中创智领及其子公司预计增加采购产品、商品或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此处将新增的5,000万元列示在中创智领处。

注3: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7日更名为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郑煤机智鼎液压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更名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郑煤机有限”),并承接中创智领煤机板块的相关业务。故对上述两家关联方,公司2025年的预计金额与2026年的预计金额变化较大。

注4:管理层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别间的调剂)。

(三)2025年1-11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1:上表中2025年1-11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注2:由于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因此与单一关联人实际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达到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单独列示上述信息,对其他关联人采用同一最终控制方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均统计在中创智领及其子公司、徐工机械及其子公司项下。

注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实际情况,2025年度与关联方中创智领及其子公司预计增加采购产品、商品或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此处将新增的5,000万元列示在中创智领处。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九大街16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170033534A

法定代表人:焦承尧

注册资本:178,539.993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禁燃区内不得含有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6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创智领总资产4,856,613.34万元,净资产2,195,079.95万元;2024年度,中创智领实现营业收入3,702,456.63万元,实现净利润393,383.61万元(前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中创智领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二)郑州煤矿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九大街16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9F4GX96C

法定代表人:焦承尧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业设计服务;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环保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制造;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软件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

成立日期:2020年5月15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郑煤机有限总资产98,849.66万元,净资产47,128.28万元;2024年度,郑煤机有限实现营业收入240,909.35万元,实现净利润37,560.48万元(前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郑煤机有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创智领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三)郑州恒达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达智控”)

住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航海东路186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15631498Y

法定代表人:罗开成

注册资本:36,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液力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其他通用仪器制造;矿山机械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5G通信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4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恒达智控总资产361,464.74万元,净资产202,176.53万元;2024年度,恒达智控实现营业收入264,192.84万元,实现净利润87,042.97万元(前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恒达智控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创智领的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四)郑州煤机格林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材料”)

住所:郑州市上街区丹江路5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6062660581W

法定代表人:杨明杰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碳钢、合金钢铸钢件、自由锻件、模锻件、铸铁件及有色金属铸件、铸锻件的技术服务、工艺设计及加工,模具设计及加工,金属材料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和禁止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企业管理服务;生产性及非生产性废旧物资的销售(危险品及化学品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不动产及有形动产的租赁与技术服务。

成立日期:2013年1月28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格林材料总资产46,594.95万元,净资产18,734.91万元;2024年度,格林材料实现营业收入58,746.99万元,实现净利润7,195.58万元(前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格林材料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创智领的控股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五)郑州煤机综机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机公司”)

住所:荥阳市中原西路与荥泽大道交叉口西南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21701259734

法定代表人:张景河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隧道施工专用机械制造;隧道施工专用机械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增材制造装备制造;增材制造装备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金属材料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液气密元件及系统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特种设备出租;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成立日期:1994年1月29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综机公司总资产176,925.26万元,净资产88,056.13万元;2024年度,综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8,677.49万元,实现净利润35,062.29万元(前述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综机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创智领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六)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山路2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01347934993

法定代表人:杨东升

注册资本:1,181,616.6093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工程机械及成套设备、专用汽车、建筑工程机械、物料搬运设备及配件、矿山机械、环卫机械、商用车、载货汽车、工程机械发动机、通用基础零部件、仪器、仪表、衡器制造、加工、销售、维修;环保工程施工;二手车机械再制造、收购、销售、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租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特种设备销售;特种设备出租;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业机器人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智能港口装卸设备销售;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安防设备制造;消防器材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船用配套设备制造。

成立日期:1993年12月15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徐工机械总资产16,096,981.16万元,净资产5,930,873.81万元;2024年度,徐工机械实现营业收入9,165,976.38万元,实现净利润597,611.83万元(前述财务数据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徐工机械间接控制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扬中徐工,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求,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具体执行时,结合数量、结算方式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将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发生的业务,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的长远持续发展。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交易过程透明,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预计上述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该议案涉及的预计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商业惯例,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9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人”)作为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达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速达股份本次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基于日常经营需要,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2026年度将与关联方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智领”)及其下属子公司、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机械”)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向关联方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关联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在2025年度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总额为11,766.21万元,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总额为13,742.31万元,向关联方租赁资产总额为195.2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公司过往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结合公司经营规划,公司预计2026年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17,200.00万元,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36,284.00万元,向关联方租赁资产205.00万元。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易辰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关联股东中创智领、扬中市徐工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中徐工”)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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