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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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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5版)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本公司的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25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注:截止2025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7,218.29 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12,500.00万元)。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公司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审慎规划资金使用。公司“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产品试验中心建设项目”的相关场地施工、设备采购、物料运输及人员调度等均因前期实施地周边建设环境因素影响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截至目前,公司“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与“产品试验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已完成主体建筑施工、部分研发设备采购、大楼内部装修及相关配套工程,其中部分厂房、宿舍、配电室及产品实验中心等已投入生产使用,后续智能仓储与光伏系统的采购安装工作将按计划有序推进。在“新一代计轴智能传感器开发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结合自身产品研发进度和研发资源实际需求,对该项目的技术开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方面的资金投入采取了较为稳健的策略,创新研发是一项持续论证的实验,在一定程度上致整体实施进度缓慢。目前公司已完成产品预研与测试平台搭建,正持续推进产品设计、测试验证及相关应用工作。

综合上述情况,为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延长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 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进行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科安达本次募投项目“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产品试验中心建设项目”和“新一代计轴智能传感器开发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变化,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科安达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08日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安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一一保荐业务》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科安达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70号”文《关于核准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科安达于2019年12月2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08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11.49元,募集资金总额506,479,2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1,989,2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54,49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会字(2019)第780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增加成都科安达智能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科安达”)为“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成都科安达所在地(成都市金牛区中铁产业园)为该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使用“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向该项目实施主体成都科安达实缴注册资本5,000万元,用于实施成都科安达“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结项,结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轨道交通智能监测诊断系统开发项目”已结项,结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变更“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项目中6,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新一代计轴智能传感器开发项目”。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调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本公司的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2025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注:截至2025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7,218.29 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人民币12,500.00万元)。

三、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公司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审慎规划资金使用。公司“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产品试验中心建设项目”的相关场地施工、设备采购、物料运输及人员调度等均因前期实施地周边建设环境因素影响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截至目前,公司“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与“产品试验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已完成主体建筑施工、部分研发设备采购、大楼内部装修及相关配套工程,其中部分厂房、宿舍、配电室及产品实验中心等已投入生产使用,后续智能仓储与光伏系统的采购安装工作仍在按计划推进。在“新一代计轴智能传感器开发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结合自身产品研发进度和研发资源实际需求,对该项目的项目开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方面的资金投入采取了较为稳健的策略,创新研发是一项持续论证的实验,在一定程度上致整体实施进度缓慢。目前公司已完成产品预研与测试平台搭建,正持续推进产品设计、测试验证及相关应用工作。

综合上述情况,为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延长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改变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公司审批程序

科安达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产品试验中心建设项目”和“新一代计轴智能传感器开发项目”建设延期。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科安达本次募投项目“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产品试验中心建设项目”和“新一代计轴智能传感器开发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变化,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科安达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

颜丙涛 孙晓斌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安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科安达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70号”《关于核准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08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4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0,647.9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198.9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449.00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12月24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19)第7805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31,926.6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7,218.29万元,部分募投项目已结项。目前,未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稳步推进,因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的周期性,部分募集资金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保本型投资理财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公司不能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进行现金管理合作;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旨在控制风险,尽最大努力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第六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颜丙涛 孙晓斌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