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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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基于公司本次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的规定,拟对上市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人员组成进行调整: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原成员为WEN CHEN(陈文)、严嘉、YAOLIN WANG(王耀林),主任委员(召集人)为WEN CHEN(陈文);调整后提名委员会成员为WEN CHEN(陈文)、严嘉、YAOLIN WANG(王耀林)、戴欣苗、YUEHENG JIANG(江岳恒),主任委员(召集人)WEN CHEN(陈文)不变;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保持原有人员构成不变。
变更后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调整自公司本次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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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
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深入推进公司发展战略,更好利用国际资本市场的多元化融资渠道,公司拟于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及相关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事宜将在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及《香港上市规则》的要求和条件下进行,并根据需要取得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或备案。
截至目前,公司正与相关中介机构就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进行商讨,除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外,其他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细节尚未最终确定。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发行上市能否通过审议、备案和审核程序并最终实施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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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为了保守公司秘密和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完善公司内部保密管理制度,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以上内部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修订后的部分治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88382 证券简称:益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6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5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000弄63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5日
至2025年1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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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10、议案12-13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公司将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8、9.1、9.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8、9.1、9.2、10-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史陆伟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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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9日9:00-12:00;14:00-17: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二)登记地点: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书面回执及有关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及电子邮件请确保于2025年12月19日17时前到达公司证券部,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封或电子邮件上请注明“参加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并留有有效联系电话。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6)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000弄63号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50778527
电子邮件:ir@inventisbio.com
邮编:201203
特此公告。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益方生物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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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2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