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48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立监事会或监事,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同步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对《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改:
1、删除“监事会”章节以及关于监事会、监事的规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细化扩充内部审计专节相关条款,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责权限、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明确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向董事会负责,并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2、调整董事会结构,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席调整为12席;独立董事由3席调整为4席,新增职工代表董事1席。同时明确独立董事、职工董事及其他董事的选举方式。
3、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明确相关方职责义务;明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当利益等忠实勤勉义务,进一步细化利益冲突需履行的程序;新增对全资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规追责以及对外追偿的程序。修改股东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出席要求;将临时提案权股东的持股比例由3%降为1%等内容。
4、根据法规变化、《章程指引》等要求,修订相应条款,包括股东会、董事会职权;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董事辞任履职、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等相关法定要求条款。
5、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导致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发生变更,将注册资本由177,955.3万元变更为178,941.4570万元,公司股份数更新为178,941.457万股。
6、规范表述,将“股东大会”统一表述为“股东会”;将“1/2以上”、“半数以上”统一修改为“过半数”。
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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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9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