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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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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98版)

7、嘉兴市华美纺织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吴敏勤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10月19日

注册地址: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镇南方纺织城16幢6-9号

经营范围:针纺织品、纺织原料(不含棉花、鲜茧)、纺织机械配件的销售;事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禁止经营的及危险化学品除外)。

嘉兴市庆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沈卫锋之弟沈卫平之配偶吴敏勤控制的公司,吴敏勤持有其100%股份。

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2,157.38万元,净资产406.88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4,574.14万元,净利润110.59万元。

8、江苏中纺联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冯炎根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5月11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西环二路2500号

经营范围:商品质量检验与认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翻译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实际控制人施清岛持有上海全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9%股份,上海全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55%股份,公司全资孙公司吴江市福华纺织整理有限公司持有其15%股份,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9,596.65万元,净资产9,037.24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3,767.56万元,净利润1,023.11万元。

9、浙江英瑞特再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沈毅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07月01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高照街道智富中心72幢101-B室和201-D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服装服饰批发;服装辅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皮革制品销售;鞋帽批发;箱包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认证咨询;商务代理代办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全资子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持有浙江英瑞特再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0%股份,为公司联营企业。

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1,275.07万元,净资产-616.61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590.56万元,净利润-521.86万元。

10、江苏合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徐绍禹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06月30日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南环三路2288号18#车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户外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鞋帽零售;鞋帽批发;服装服饰批发;服装辅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面料纺织加工;针纺织品销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全资子吴江福华织造有限公司持有江苏合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9%股份,为公司联营企业。

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470.99万元,净资产362.10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528.37万元,净利润77.48万元。

11、嘉兴市梅里热源供热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周雪锋

注册资本:11837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5月16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北路317号热电厂主厂房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生物质锅炉供热;天然气锅炉供热;压缩空气的生产与销售;污泥焚烧处置;煤灰(渣)、石膏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嘉兴市梅里热源供热有限公司17.7410%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台华高新染整(嘉兴)有限公司持有嘉兴市梅里热源供热有限公司31.2579%股份,为公司联营企业。

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12,286.41万元,净资产7,918.20万元,2025年1-9月营业收入7,226.55万元,净利润217.29万元。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2026年度预计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目前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为:按市场化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产品销售、采购及服务均系供销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定价方式上,根据不同交易品种、类别和不同情况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各方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市场化原则下,自愿、公平、公允的进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92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北路113号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6日

至2025年1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具体时间和披露媒体

请参见2025年12月1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 sse. com.cn 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5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栾承连

联系电话:0573-83703555

传真:0573-83706565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北路113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4011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87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5日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于2025年12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施清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将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取消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持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与新施行的法律法规相关条款的一致性,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并参考《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修订及制定部分内部管理制度。逐项表决如下: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7《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8《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9《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0《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1《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2《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3《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4《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5《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6《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7《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8《关于修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9《关于修订〈董事长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1《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2《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3《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4《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5《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第2.01、2.02、2.03、2.04、2.05、2.06、2.07、2.08、2.09、2.10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制度全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会议区别不同类型关联方逐项进行了讨论、审议:

3.1关于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施清岛先生及其配偶冯建英女士,以及施清岛先生控制的江苏中纺联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施清岛先生、吴谨造先生、吴谨卫先生、施梓钜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关于与公司董事的关联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沈卫锋先生之弟沈卫平先生及其近亲属控制的平顶山市锦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市华亚织造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庆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华美纺织品有限公司等关联企业,以及公司董事沈俊超先生配偶的母亲赵培英女士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沈卫锋先生与沈俊超先生为父子关系。

关联董事沈卫锋先生、沈俊超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3关于与公司联营企业江苏合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公司联营企业江苏合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吴江福华织造有限公司持有49%股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4关于与公司联营企业浙江英瑞特再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公司联营企业浙江英瑞特再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持有30%股份)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董事沈俊超先生担任浙江英瑞特再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关联董事沈卫锋先生、沈俊超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5关于与公司联营企业嘉兴市梅里热源供热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公司联营企业嘉兴市梅里热源供热有限公司(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合计持有嘉兴市梅里热源供热有限公司49%股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总额范围内调整部分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总额范围内调整部分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9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91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总额范围内调整

部分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涉及的被担保人

被担保人为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为更好地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在2025年度担保计划总额不超过7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下同)范围内调整部分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担保额度,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额由不超过618,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670,000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额由不超过82,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30,0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额448,698.11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额30,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调整中的被担保人包含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额不超过700,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额、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额以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额合并计算,占上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8.49%。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前期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9日、2025年5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等值外币),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额不超过618,000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额不超过82,000万元,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二)本次对外担保调整情况

为更好地满足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在2025年度担保计划总额范围内调整部分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担保额度,除上述调整外,其余事项不变,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台华染整(江苏)有限公司、台华织造(江苏)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资产负债率由70%以下变动为70%以上;嘉华再生尼龙(江苏)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资产负债率由70%以上变动为70%以下。

上述担保额度为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调整,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以各担保主体实际签署的担保文件记载的担保金额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在控股子公司之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在预计担保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可以从其他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中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决议范围内办理上述担保事宜,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担保协议。

(三)本次担保调整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担保调整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调整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2025年1-9月/2025年9月30日)

单位:万元

注:1、以上财务数据为单体口径,未经审计。

2、浙江台华进出口有限公司系2025年8月新设立公司,嘉华尼龙(江苏)有限公司系2025年9月新设立公司,暂无相关数据;台华新能源(江苏)有限公司尚未开展业务,暂无相关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调整是基于公司2025年度业务开展情况的预计,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本次担保调整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上述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与质押等担保形式,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如发生超过预计总额度的担保,则按照有关规范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另行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调整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资源,满足公司的资金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本次担保调整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对外担保调整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余额448,698.11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余额30,000万元,分别占上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8.77%、5.94%。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88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2月5日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完成后,公司将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取消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会议区别不同类型关联方逐项进行了讨论、审议:

2.1关于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施清岛先生及其配偶冯建英女士,以及施清岛先生控制的江苏中纺联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关于与公司董事的关联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沈卫锋先生之弟沈卫平先生及其近亲属控制的平顶山市锦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市华亚织造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庆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华美纺织品有限公司等关联企业,以及公司董事沈俊超先生配偶的母亲赵培英女士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沈卫锋先生与沈俊超先生为父子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关于与公司联营企业江苏合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公司联营企业江苏合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吴江福华织造有限公司持有49%股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关于与公司联营企业浙江英瑞特再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公司联营企业浙江英瑞特再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持有30%股份)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董事沈俊超先生担任浙江英瑞特再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关于与公司联营企业嘉兴市梅里热源供热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公司联营企业嘉兴市梅里热源供热有限公司(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合计持有嘉兴市梅里热源供热有限公司49%股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监事刘小阳女士担任嘉兴市梅里热源供热有限公司的监事。

关联监事刘小阳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总额范围内调整部分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总额范围内调整部分担保人与被担保人之间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