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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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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4版)

2025-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下投资者认购缴款

2025年12月16日(T+2日)披露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网下有效配售对象,在2025年12月16日(T+2日)8:30-16:00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25年12月16日(T+2日)16:00前到账。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5年12月18日(T+4日)刊登的《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列表公示并着重说明获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额缴款的网下投资者。

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采取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采取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4)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2025年12月16日(T+2日)公告的《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12月16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七、中止发行情况”。

6、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将于2025年12月12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二、(五)回拨机制”。

7、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5年12月4日(T-6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址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网址www.chinadaily.com.cn)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此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意向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网、中国金融新闻网、中国日报网以及巨潮资讯网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情况

1、总体申报情况

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T-3日)的9:30-15:00。截至2025年12月9日(T-3日)下午15:00,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收到29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8,430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33.00元/股-39.53元/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总和为3,944,150万股。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2、投资者核查情况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核查,有3家投资者管理的5个配售对象未按《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核查材料;有4家投资者管理的8个配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范围。

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上述13个配售对象的报价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对应的拟申购数量总和为6,170万股。该类配售对象的名单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的配售对象。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其余29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8,417个配售对象全部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条件,报价区间为33.00元/股-39.53元/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总和为3,937,980万股。

(二)剔除最高报价情况

1、剔除情况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依据剔除上述无效报价后的初步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申购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后到先、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同一申购时间上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委托序号顺序从后到前,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量为符合条件的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中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38.41元/股(不含)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38.41元/股,拟申购数量为480万股的配售对象且申购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11:21:25:808的配售对象,按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委托序号从后到前将20个配售对象予以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84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39,56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3,937,980万股的1.0045%。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2、剔除后的整体报价情况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294家,配售对象为8,333个,全部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本次发行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剩余报价区间为33.00元/股-38.41元/股,拟申购总量为3,898,42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3,706.99倍。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详细报价情况,具体包括投资者名称、配售对象名称、拟申购价格及对应的申购数量等资料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三)发行价格确定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6.80元/股。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6.2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6.3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1.6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21.7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2023年度和2024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计算)分别为9,901.95万元和11,021.48万元,最近两年累计净利润为20,923.43万元。公司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2.1.2条之“(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规定的上市标准。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本次初步询价中,有2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901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36.80元/股,详见附表中标注为“低价剔除”部分。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申报价格不低于36.80元/股的投资者为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68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7,432个,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3,470,500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3,300.08倍。具体报价信息详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备注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并及时足额缴纳申购资金。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一步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五)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相关规定,公司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M74),截至2025年12月9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专业技术服务业(M74)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5.72倍。《招股意向书》中披露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具体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5年12月9日(T-3日)。

注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4年扣非前/后EPS=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日总股本。

注3:静态市盈率算术平均值计算时剔除极端值谱尼测试。

本次发行价格36.8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1.78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5年12月9日(T-3日)发布的“M74 专业技术服务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35.72倍,亦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静态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40.50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为1,630.4348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6,521.7392万股。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天溯计量员工战配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合计163.0434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244.5651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63.0434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81.5217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051.6414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1.67%,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415.75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8.33%。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1,467.3914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有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及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6.80元/股。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约60,000.00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7,536.8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52,463.14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将于2025年12月12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5年12月12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

2、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但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前述所指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扣除战略配售数量计算;

3、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4、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25年12月15日(T+1日)在《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天溯计量员工战配资管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七)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八)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九)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三、战略配售

(一)本次战略配售的总体安排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下简称“四个值”)孰低值,因此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关于本次战略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2025年12月11日(T-1日)公告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参与战略配售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战略配售获配结果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天溯计量员工战配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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