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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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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五)厦门乾照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乾照光电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形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乾照光电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过往协议仍在有效期的除外),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乾照光电与业务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范围、实际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为准,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公司上述预计并由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乾照光电所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担保额度是基于乾照光电所属子公司经营情况及其融资需求等作出的预计,有利于相关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乾照光电拥有对被担保方的控制权,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财务状况等,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12月1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结合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相关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均为155,3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93%;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2025-057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88号海信国际中心A座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6日

至2025年1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2、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应当单独说明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关联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所有现场参会的人员均需遵照如下登记流程。

第一步:预约登记

请参会的股东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交易日内将联系方式(手机号等)及下述有效证件发送邮件至zqb@hisense.com办理预约登记。

前述有效证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东应由负责人(如为合伙企业,则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下同)或者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股东单位的负责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现场登记

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现场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13:30-14:00)办理现场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现场登记,验证通过方可入场: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三)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东应由负责人或者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单位的负责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 0532-83889556

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88号海信国际中心A座

邮箱地址:zqb@hisense.com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件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2025-051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

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在2026年度继续开展存款、贷款、结售汇等金融业务。

● 交易限额

● 海信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且公司部分董事亦担任海信财务公司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继续与海信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在2026年度继续开展存款、贷款、结售汇等金融业务,各类金融业务的预计额度情况如下:

注:上述额度由公司及公司下属各子公司、分公司等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共同使用。

(二)海信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且公司部分董事亦担任海信财务公司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海信财务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与公司的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合法合规、公平公允地执行。公司结合关联人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参考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按照关联交易类型对关联方的履约能力进行了分析。经合理判断,海信财务公司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首次签订

√非首次签订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定价政策)

公司拟与海信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海信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接受海信财务公司提供的存款、贷款、结售汇等金融服务,主要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利用海信财务公司的专业优势,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

该等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使用,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宜,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12月1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宜,关联董事于芝涛、贾少谦、方雪玉、李炜、李敏华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与该项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上述议案的投票权。

七、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除根据经公司股东会批准的《金融服务协议》与海信财务公司发生业务外,公司未与海信财务公司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 2025-049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于芝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在2026年度继续与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其他子公司等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2026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旨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通过该等交易公司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促进公司相关业务的有效开展。该等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对关联方的较大依赖。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于芝涛、贾少谦、方雪玉、李炜、李敏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下同)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同意公司继续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信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在2026年度继续开展存款、贷款、结售汇等金融业务。

公司与海信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接受海信财务公司提供的存款、贷款、结售汇等金融服务,主要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利用海信财务公司的专业优势,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

该等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使用,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于芝涛、贾少谦、方雪玉、李炜、李敏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金融业务涉及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具的《关于与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经审核,公司与海信财务公司开展关联金融业务的风险可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于芝涛、贾少谦、方雪玉、李炜、李敏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对海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照光电”)在2026年度为其下属的5家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担保。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乾照光电所属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担保额度是基于乾照光电所属子公司经营情况及其融资需求等作出的预计,有利于相关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乾照光电拥有对被担保方的控制权,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财务状况等,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结合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相关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在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较低风险委托理财,投资的理财产品为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理财产品。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较低风险委托理财,2026年度的理财额度上限为不超过160亿元人民币,且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较低风险委托理财不会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及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基于经营战略需要,合理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在2026年度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上限为6,000万美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60,000万美元,有效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财务稳健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核,李胜军先生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需的法律、财务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则以及本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条件。

同意聘任李胜军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表决本次董事会审议后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7)。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2025-055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事宜。提交董事会审议前,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会存在市场风险、银行违约风险等。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并基于经营战略的需要,进一步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

(二)交易金额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上限为6,000万美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60,000万美元,有效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授权的额度。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业务等。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不利影响。

交易对方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交易期限为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12个月。

(六)关于在境外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公司国际化业务较多,并依法在日本等国家或地区设立子公司,该等境外子公司亦存在外汇套期保值需求,因此公司在境外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公司在境外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将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考虑结算便捷性、交易流动性、汇率波动性等因素,保障公司合法权益。

二、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事宜,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12月1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事宜。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因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会造成汇率的大幅波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判断风险。

2、银行违约风险: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违约,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有效的控制外汇套期保值风险,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内部报告制度及风险控制、后续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

2、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3、为控制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有关政府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进行交易。

4、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汇收支预算,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算的外汇收支款项时间相匹配。

5、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的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强公司的财务稳健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如下: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2025-054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以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本次理财事宜。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委托理财的收益情况由于受上述风险因素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较低风险委托理财。本次理财涉及的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投资金额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较低风险委托理财,2026年度的理财额度上限为不超过160亿元人民币,且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投资方式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为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理财产品。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类型及结构化安排应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特点,收益类型可为保本收益或浮动收益。

公司2026年度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应为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银行、券商、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公司为防范风险,将严格选择产品的受托方。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期限

本次授权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进行委托理财的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单笔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1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理财事项。

本次预计的理财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理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办法》,对委托理财的审批、实施及风险控制等进行了规定,并匹配了足够的专业人员,明确了合理有效的报告机制以及账户和资金管理要求,以加强内部控制,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型产品。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相关事宜的推进,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委托理财事宜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因此收益情况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

(二)风控措施

为防范市场、流动性、信用、操作、法律、内部控制等风险,公司针对委托理财事宜,依据风险管理目标,制定了可行的风险管理策略。

公司为委托理财项目制定了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及流程,将资金安全及保持合理的流动性、满足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求作为主要原则,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

公司严格评估选择办理理财产品的银行等金融机构,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为合作方,并根据业务需要与合作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始终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着重考虑理财产品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以及与公司资金计划安排是否匹配。

公司定期对理财产品安全性进行评估,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2.27%,不存在大额负债情形下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较低风险委托理财不会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及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委托理财的收益情况由于受上述风险因素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 2025-056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李胜军先生(简历见本公告附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李胜军先生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公司董事会对李胜军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其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财务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则以及本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条件。

李胜军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32-83889556

电子邮箱:zqb@hisense.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88号海信国际中心A座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李胜军先生简历

李胜军,男,1991年9月出生,吉林大学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李胜军先生曾担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后于2024年11月加入本公司,任证券事务经理至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胜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的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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