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5年

12月1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4版)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36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6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大道 1888 号(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 有限公司新厂区 5 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6日

至2025年1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 2025年12 月 1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及公告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4、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大道 1888 号)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人:朱国强、张滨

电话:0572-2756170

传真:0572-2756309

邮箱:investor@dehong.com.cn

(三)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大道 1888 号德宏股份证券部

邮编:313000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31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2月5日以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于2025年12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秦迅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部分规章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制定部分规章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3)。

本议案中部分规章制度的修订或制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36)。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35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德弘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弘电子”)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德弘电子提供总额不超过 6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德弘电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不含本次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若本议案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5,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新增额度),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65,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7.89%。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德弘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弘电子”)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后续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德弘电子提供总额不超过 6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新增担保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计划新增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企业概况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无。

(四)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浙江德弘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具体担保协议将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确定,担保协议内容以届时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施完成了以资产划转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德弘电子增资、德弘电子承接公司原有的发电机等业务事项。本次担保预计事项系为满足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实际经营及后续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202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若本议案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5,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新增额度),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65,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7.89%。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34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鉴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宏股份”)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推选秦迅阳先生、张宁女士、刘勇先生、付薏蒙女士、陈明先生五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叶肖华先生、洪林先生、陈福良先生三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查,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要求,能够胜任董事职务,不存在《公司法》、本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任职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备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材料,且已审议无异议。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届股东代表董事任期自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前仍由第五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附非独立董事简历:

秦迅阳先生,中国国籍,1981 年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04 年 8 月至 2007 年 1 月,在浙江东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审计员;2007 年 2 月至 2011 年 3 月,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历任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2011 年4 月进入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工作,2013 年 4 月至 2016 年 5 月,在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三部财务顾问部任经理,2016 年5月至 2020 年 10 月,在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小企业投资银行部任副总经理;2018 年 6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宁波市镇海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德宏股份董事长,2022 年8 月至今任镇能科技执行董事,2022 年 11 月至今任湖州申湖电机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4 年 12 月至今任浙江德弘汽车电子有限公司董事、经理。

张宁女士,中国国籍,1976 年生,本科学历。1997 年 7 月进入湖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公司工作,2007 年加入湖州德宏爱科泰克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担任销售部经理,2008 年至 2012 年 2 月担任湖州德宏爱科泰克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 年2月至 2021 年 10 月担任湖州德宏爱科泰克汽车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 年 2 月至今担任德济新能源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 4 月至 2022 年 11 月担任湖州申湖电机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 年 3 月至 2016 年 9 月先后担任德宏有限、德宏股份董事兼副总经理,2016 年 9 月至 2020 年 12 月担任德宏股份董事长,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德宏股份副董事长。

刘勇先生,中国国籍,1977 年生,中共党员,工学学士,工程师。1999 年 9 月至 2015 年 2 月,在宁波汇众汽车车桥制造有限公司历任技术员、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团委书记、车间副经理、车间经理、党支部书记、市场部经理、行政人事部副经理等;2015 年 2 月至 2020 年 1 月,在合肥纳发车桥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20 年 1 月至 2021 年 8 月,在宁波镇海工业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2021 年 9 月至 2023 年 10 月,在宁波镇海工业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1 年2 月至2023年 4 月,在宁波市镇海区工业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和宁波市镇海区商贸资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 年8 月至 2023 年 4 月,在宁波市镇海区粮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 年 9 月至2023 年4 月,在宁波市镇海区粮食经营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饮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 年 9 月至2025 年2 月,在宁波市镇海静德加油站有限公司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 年 11 月至 2024 年 11 月,在宁波招宝实业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23年 11 月至今,在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任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2023 年 11 月至今,在宁波镇海工业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德宏股份董事。

付薏蒙女士,中国国籍,1984 年生,硕士学历。2014 年 7 月至 2017 年 4 月,在建设银行宁波望京支行任行长;2017 年 4 月至 2021 年 4 月,在宁波城市地下空间投资有限公司(市城投下属)技术经济部任投资经理助理;2021 年5 月至2022年 1 月,在宁波勇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市城投下属)任投资管理部经理;2022 年 2 月至今,在宁波市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25年1月起任德宏股份监事、监事会主席,2025年10月提交辞任监事、监事会主席报告。

陈明先生,中国国籍,1984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7年 7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9 年 8 月至 2020 年 9 月,历任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账会计、投资银行部业务总监。2020 年 10 月至今,担任德宏股份财务总监;2022 年 9 月至今担任普来恩中力董事长。2022 年10 月至今担任镇能科技经理;2022 年 10 月至今担任德宏股份常务副总经理。

附独立董事简历:

叶肖华先生,中国国籍,1975 年生,法学博士,温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8 年 6 月至 2023 年 2 月,在浙江工商大学任讲师、副教授、教授。2023 年 2 月至今,在温州大学任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理事,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理事,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刑事执行检察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孙中山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法学会浙籍法学家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法学会社会治理研究会副会长。2018 年 7 月至 2020 年7 月,任温州市鹿城区副区长(挂职)。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德宏股份独立董事。

洪林先生,中国国籍,1977 年生,复旦大学管理学院 EMBA,博士学位。2010 年至 2016 年担任英国劳氏集团风险管理咨询部门主任咨询师;2017 年至今,担任上海正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2022 年 12 月至今,任上海育德公益基金会理事长;2023 年 10 月至 2024 年 12 月,任宁波壹氢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经理;2022 年 3 月至今,担任德宏股份独立董事。

陈福良先生,中国国籍,1964 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具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执业资格,曾获浙江省优秀注册会计师。1984 年 8 月至 2001 年 3 月就职于湖州汽车运输总公司,担任计财处会计、副处长、处长;2003 年12 月至今就职于湖州恒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副主任会计师;2018 年 1 月至今兼任湖州恒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 年 9 月 15 日至今担任德宏股份独立董事。社会兼职包括:湖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中共湖州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纪委委员,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政府购买服务业务专家委员会委员、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33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制定部分规章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12 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部分规章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规章制度修订、制定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现行的《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对原有部分公司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并新制定了部分规章制度。

本次修订的规章制度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后名称变更为《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和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主要亲属买卖公司股票事前报备制度》【修订后名称变更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主要亲属买卖公司股票事前报备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修订后名称变更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关联交易规则》【修订后名称变更为《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分红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新制定了《董事离职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上述制度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分红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修订或制定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修订和制定的相关制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制度全文。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