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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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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5-070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苏州高新区向阳路2号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倪祖根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方式和结果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8人,其中董事倪翰韬先生、独立董事顾建平先生、张鹏先生和戚振东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

2、董事会秘书徐殿青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2以上通过有效。

2、本次会议的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矜如、彭佳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