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25-064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马红富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马红富先生持有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2,197,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6.47%),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4月3日),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807,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总股本为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公司于近日收到马红富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基本情况
1.股东、董事名称:马红富
2.股东、董事持有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红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197,4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6.4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
3.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935,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871,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4月3日),并遵从相关合规要求。
6.减持价格:依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马红富先生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承诺一: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其所持公司股票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自庄园牧场上市之日至减持之日,若庄园牧场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或除息事项,则上述承诺的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在前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红富先生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承诺二:
“1.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公司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以确保本人对公司的控股地位。
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在不丧失对公司控股股东地位、不违反本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存在对所持发行人的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 权、除息处理)。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股份总数的10%。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该承诺为马红富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作出的持股及减持意向自愿性承诺,该承诺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豁免。马红富先生在承诺期间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马红富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马红富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也不属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公司存在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的情况,此次减持符合相关要求。
四、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