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77 证券简称:渝农商行 公告编号:2025-045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36号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厦会议中心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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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本行董事会召集,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行执行董事隋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五)本行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本行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董事胡淳女士、殷祥林先生因公务原因未出席会议;
2、本行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
3、本行代行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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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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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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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审议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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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超过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律师:程其旭、陈依雯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