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5-117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辽宁北网新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北网”)。被担保人为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孙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4,000万元,累计已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000万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孙公司辽宁北网基于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五爱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五爱支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融资,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贴现、保函、开立信用证等信用业务,并签订《综合授信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
基于上述融资事项,为支持下属公司业务发展,深耕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公司与光大银行五爱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辽宁北网提供敞口额度为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决策程序
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额度、被担保对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公司2025年度担保预计额度、被担保对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2025年7月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辽宁北网新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500MADMFDW95Y
3.成立时间:2024年6月5日
4.注册资本:4,000万人民币整
5.注册地址及主要办公地:辽宁省沈抚示范区金橙街10-6号101-145室
6.法定代表人:丁闵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招投标代理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对外承包工程;金属工具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辽宁北网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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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辽宁北网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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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五爱支行
受信人:辽宁北网新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额度:4,000万元
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整体上有利于公司业务拓展和市场开拓,有利于强化公司在新能源产业的战略布局,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能够对下属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下属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解决其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公司能够对下属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此次担保事项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6,2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65%。其中,公司为全资或控股下属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9,000万元,公司为参股下属公司已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260万元。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