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续签日常生产经营
合同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49 证券简称:中巨芯 公告编号:2025-045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续签日常生产经营
合同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化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巨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化集团”)续签《巨化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以下简称“《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规范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各方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损害公司和全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有利于公司减少重复投资和资源浪费,保障生产经营安全与稳定。合同书有效期限为三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巨化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巨化集团续签《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以此规范公司与其在部分原材料供应、生产能源供应、公共工程维护服务、运输服务、环保检测后勤服务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合同有效期限为三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前述事项已履行以下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续签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与关联方续签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是公司为规范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各方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损害公司和全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安全与稳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与关联方续签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续签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的议案》,关联董事童继红、刘云华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续签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的议案》。出席会议的非关联委员认为:本次与关联方续签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是公司为规范日常关联交易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和全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有利于公司减少重复投资和资源浪费,保障生产经营安全与稳定。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
2、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通过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签署《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的目的
签署本合同书的目的是为了调整甲乙丙三方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经济关系,规范相关行为,使各方的经济往来遵循本合同书的约定,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充分保障各方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日常生产经营合同书》的主要条款
1、日常关联交易内容
(1)生产运营
①原材料与生产能源供应
丙方若需向甲方或乙方采购其自产或采购的氢氟酸、硫酸(三氧化硫)、盐酸、氯气、干燥氯化氢气体、三氟甲烷、八氟环丁烷、二氟甲烷、五氟乙烷、氮气、除盐水、液碱、压缩空气等产品,由甲方或乙方优先保证供应。同时根据行业特点及下游客户的要求,需丙方对甲方及乙方开展原材料供应商稽核的,甲方及乙方将予以积极支持与协调。
丙方生产经营用电、用水、用汽(高、中、低压)等由甲方供应。
丙方在每季度定期向甲方或乙方提交下季度原材料、能源等的用量计划。甲方和乙方应优先安排供应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地满足丙方生产需求。因生产异常不能满足供应要求的,应及时通知丙方。丙方因各种原因需推迟接受原材料时,需提前告知甲方或乙方。
以上供应产品按市场公允价格,由相关方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另行约定。
②生产计划与调度
丙方要健全生产运营组织,落实好各项管理制度,业务上与甲方和乙方的生产运营部门建立联系,并符合甲方及乙方区域管理要求:丙方制定生产计划,与甲方及乙方互供的原、辅料由丙方制定计划报甲方及乙方,由甲方联合乙方统一进行调度及配置,满足丙方生产需要。丙方需做好各种原料或物料输送管道日常管理及维护保养(甲方及乙方流量计送出起至丙方的管道)。
③装置检维修
在丙方未具备相关资质或能力或未有合适的维保单位等条件前提下,丙方可以选择甲方及乙方为其提供装置检修服务。
在同等条件下,丙方优先选择甲方及乙方的维保服务。
检维修服务费用由相关方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另行约定。
④设备制作维修、技术改造和研发服务(设计)
在丙方未具备相关资质等条件前,丙方涉及工艺技术保密的非标设备制作,以及难以自行解决的设备维修、备品备件加工可选择由甲方及乙方提供专业设备制作、维修服务。
在丙方未具备相应条件时,丙方技术改造、新产品与新工艺的研究开发可委托甲方及乙方提供研发服务。技术改造、新产品、新工艺研发所产生的成果,按合同约定确定其归属。
以上服务费用由相关方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另行约定。
⑤检测及鉴定服务
在丙方未具备相关资质等条件前,丙方生产经营中所涉及的产品计量、仪器仪表检测、压力容器检测鉴定等,丙方可选择可由甲方及乙方提供相关服务。
检测鉴定服务费用由相关方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另行约定。
(2)安全环保
①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消防、应急管理及检测服务
丙方需建立完备的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计量、质量等各方面。其中丙方的安全环保、能源消耗须符合甲方区域安全环保节能减排的标准,在甲方区域内的生产装置现场管理须满足甲方及乙方的管理标准,并由甲方及乙方按照属地化进行管理,即丙方参照执行甲方及乙方的安全环保制度,自行建立安全环保抵押金管理措施与方法,接受甲方及乙方的安全环保督查,并执行相关督查结果。
甲方及乙方提供排污公用渠道和综合治理设施,对丙方生产过程排放的“三废”负有监测和处理责任。服务费用由相关方本着公平、公正及本协议约定的定价原则另行约定。
丙方自觉接受甲方及乙方的安全环保监督,不断强化社会责任意识与环保治理,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减少“三废”排放,并确保“三废”排放需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丙方事故信息上报流程需满足甲方及乙方的要求,周边企业事故信息的相互通报依托甲方及乙方的总调度;消防、应急救援力量由甲方提供支持。
②“三废”处理服务
丙方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三废”,需按照属地化管理要求,确保“三废”排放需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丙方因“三废”排放超标等给甲方及乙方造成损失的,由丙方负责赔偿。“三废”需进行处理的,丙方委托甲方及乙方处理,处理费用由相关方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另行约定。
(3)工程建设
①工程建设及物资采购招投标服务
丙方在甲方及乙方区域内的建设项目需符合甲方及乙方的建设项目管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的安全、环保、开工、验收及相关许可事项办理按巨化的管理制度执行相关流程;丙方在甲方及乙方区域内的总图管理,符合甲方及乙方总图管理要求;丙方在甲方及乙方区域内的合法开工管理,需满足甲方及乙方的开工合法化管理要求,并执行相关批准流程。
丙方涉及先进技术的生产装置建设、技术改造的工程设计可委托甲方及乙方。
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依法依规组织招投标,自行监管。必要时可借用甲方评标专家库、招标信息平台、招标中心场地。
甲乙丙三方有权对上述招投标及物资采购行为互相监督,确保该经济行为符合三方利益要求。
委托服务费用由相关方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另行约定。
②公共工程维护服务
甲乙丙共用的公用管架、管道、沟渠、厂区道路、绿化、保洁及路灯照明等公共工程的日常维护服务由甲方负责,其合理维护成本由各方在区域内的所有经营单位按统一标准均等分担,具体费用标准由各方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另行约定。
(4)物流运输及仓储
甲方优先满足丙方的运输要求,为丙方提供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物流运输与仓储服务;同时为丙方提供汽运配载平台服务。
在同等条件下,丙方优先选择甲方的运输机构承运货物。凡纳入甲方运输机构承运的货物,需服从甲方的监管要求。
物流运输及仓储服务费由甲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另行约定。
(5)人力资源管理
丙方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自主招聘用工及开展人才引进工作,自主签订劳动合同。需甲方人力资源中心代理的,双方另行约定,费用由丙方承担。
丙方需委托甲方或乙方开展技能培训、职称评审及初、高级工评定等事宜的,由相关方另行约定,费用由丙方承担。
(6)行政综合(含后勤等)
①信息化建设服务
在丙方未具备相关能力等条件前,丙方涉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丙方可以委托甲方提供所涉及软硬件及统筹布局管理服务。
具体费用标准由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另行约定。
②办公区域租赁服务
在丙方未具备相关条件的情况下,丙方可以向甲方及乙方租赁经营管理所需办公区域。
租赁服务费用由相关方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另行约定。
③后勤服务
甲方或乙方负责与丙方签订后勤服务协议书,按协议内容为丙方提供规范的后勤服务(包括但不限护卫保卫、职工用餐、食堂管理、绿化、保洁等服务)。其合理维护成本由各方在区域内的所有经营单位按统一标准均等分担,具体费用标准由各方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另行约定。(丙方物资运出巨化厂区时,甲方或乙方护卫保卫以丙方出具物资出厂凭证为依据,办理车辆等放行事项;丙方物资进厂按甲方或乙方护卫保卫专业管理要求执行。)
2、资金结算
甲乙丙三方之间的结算业务在保证符合国家规定的前提下,一般通过银行转账结算,并开具正式发票。个别特殊的结算办法由相关方另行协商确定。
3、本合同书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三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4、本合同书的生效条件
本合同书经各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5、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书的任何条款导致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6、其他
甲乙丙三方所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间涉及本合同第二条诸方面的交易事项,可由交易相关方按照本合同书的约定,与相关主体单位签署具体协议。
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商定以书面形式确定,作为本协议之补充协议。
凡因本合同书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衢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本合同书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贰份。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巨化集团和巨化股份续签《日常经营合同书》,系规范公司与巨化集团和巨化股份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各方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损害公司和全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有利于公司减少重复投资和资源浪费,保障生产经营安全与稳定。
特此公告。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88549 证券简称:中巨芯 公告编号:2025-047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中央大道247号2幢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6日
至2025年12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经于2025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3.0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中央大道247号2幢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以上方式登记的,登记材料应不迟于2025年12月24日17:00,信函封面首页顶端空白处、电子邮件标题应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字样。通过以上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4、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570-3091960
3、邮箱:Grandit_IR@grandit.com.cn
4、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中央大道247号2幢
5、邮政编码:324004
特此公告。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49 证券简称:中巨芯 公告编号:2025-046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的稳定。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全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将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出席会议的非关联委员认为:公司预计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及公允的原则,符合交易双方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童继红、张丹、刘云华、舒恺、陈刚、吴桂芳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不含税)
■
注1、本次预计金额、本年年初至2025年10月31日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的基数均为2024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数据。
注2、在上述关联交易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注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造成,下同。
2、2026年度向巨化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租赁的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不含税)
■
注1、本次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基数为2026年预计同类业务数据。
注2、本年年初至2025年10月31日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的基数为2025年年初至2025年10月31日实际发生未经审计同类业务数据。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不含税)
■
2、2025年度向巨化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租赁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不含税)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巨化集团有限公司
■
2、浙江中硝博瑞商贸有限公司
■
3、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4、上海新昇晶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5、江苏鑫华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润鹏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
■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和服务,接受关联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以及向关联方租赁,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交易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的稳定。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和全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委员、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截至目前,该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预计2026年将要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具有必要性、合理性且交易价格公允,符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688549 证券简称:中巨芯 公告编号:2025-044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超额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用途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0,675.03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30,675.03万元。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9,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支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34%。
● 公司承诺
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对应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简述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6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7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931.9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5.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13,072,4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6,322,101.94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06,750,318.06元,其中超募资金为306,750,318.0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1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467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监管协议。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及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及《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并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公司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超募资金使用安排
■
(一)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10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9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二)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同时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支出。
公司超募资金金额为30,675.03万元,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9,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34%。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三)相关说明及承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5月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其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2025年6月15日起实施,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超募资金的取得日期为2023年9月,因此,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关于超募资金的相关要求。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对应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三、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支出。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34%,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支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支出。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巨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