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18 证券简称:华设集团 公告编号:2025-061
转债代码:113674 转债简称:华设转债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在公司AB507会议室(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蓉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进行。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018 证券简称:华设集团 公告编号:2025-062
转债代码:113674 转债简称:华设转债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
其附件,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同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2025年3月28日颁布实施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并相应修订《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同步修订《公司章程》附件,即《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次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备案登记事宜(章程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的信息为准)。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前,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第五届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合规治理、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制度,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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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修订及制定的公司制度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其中除第1、2、3、4、15、24、25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018 证券简称:华设集团 公告编号:2025-060
转债代码:113674 转债简称:华设转债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0日在公司AB507会议室(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杨卫东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以及相关公司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董事薪酬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核心员工跟投创新业务管理办法》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按姓氏笔画排序):杨卫东、胡安兵、姚宇、侯力纲、徐一岗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郑国华、高阳、新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各候选人简历附后)。
该议案经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2025年第四次专门会议提前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五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1、杨卫东
杨卫东,男,1966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博士生导师,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江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江苏省科技企业家,江苏省产业教授,入选江苏省“333人才工程”,南京市劳动模范,南京市第六批中青年拔尖人才。1991年7月南京大学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同年到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工作,历任江苏纬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副院长等职。2005年8月任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江苏纬信总经理。2008年8月任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年1月起任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持有本公司股票27,222,434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胡安兵
胡安兵,男,1966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江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入选江苏省“333人才工程”。1988年7月同济大学公路与城市道路专业本科毕业,2007年5月获得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工程硕士学位。1988年8月到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工作,历任道路设计室副主任、副总工程师、总工室主任、总工程师等职。2005年8月任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董事、总工程师(2006年4月转任副总经理)。2008年8月任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1月起任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2022年10月起任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工会主席。
持有本公司股票19,703,574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姚宇
姚宇,男,1978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程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江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荣获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2000年7月东南大学交通工程专业本科毕业,2009年6月获得东南大学工程硕士学位,2019年获得南京大学EMBA学位。2000年7月到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工作,历任道路设计室副所长、所长等职务。2012年1月任苏州分院院长。2014年2月任道桥设计二所所长。2016年1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道桥设计一所、道桥设计二所所长。2017年1月任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交通设计研究院院长。2020年1月起任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执行副总经理。2022年10月起任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执行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23年1月起,任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公司董事、总经理。
持有本公司股票1,724,420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侯力纲
侯力纲,男,1971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正高级会计师,正高级经济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2006年6月获得复旦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7年11月到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工作,任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2011年1月任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1年2月起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7年1月起任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持有本公司股票1,315,418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徐一岗
徐一岗,男,1974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工程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江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1995年6月东南大学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专业本科毕业,2007年11月获得同济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工程硕士学位,2018年获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学位。1995年到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工作,历任道路设计室主任工程师、副所长、所长等职务。2010年2月任市政设计所所长。2016年1月任市政设计研究院院长(公司副总经理级)。2017年1月任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城建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2020年1月起任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执行副总经理。
持有本公司股票3,608,556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1、郑国华
郑国华,男,1965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律师。1986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电子工程专业本科毕业。历任航天部8511研究所工程师、江苏同仁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江苏唯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隆安(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等职。现任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幸福蓝海(300528)独立董事。
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高阳
高阳,男,1972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南京大学智能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党委书记兼执行院长。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批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2009),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010)。2000年6月至2023年9月,历任南京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导。2023年10月至今,担任南京大学智能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兼执行院长。
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新夫
新夫,男,1978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河海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学系副主任,财政部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2020)。2014年11月至今历任河海大学商学院讲师、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江苏利思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3018 证券简称:华设集团 公告编号:2025-063
转债代码:113674 转债简称:华设转债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9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公司E3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9日
至2025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的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01-3.05、4.01-4.0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会议有序组织和召开,建议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参会登记。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授权人上海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具体登记办法如下:
(一)现场登记
1、登记时间:2025年5月26日,9:00-17:00
2、登记地点: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董事会办公室
(二)信函或传真登记
1、联系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10014)
2、联系传真:025-84462233
信函或传真登记须将前述规定登记凭证复印件在2025年5月26日17:00点前以信函或传真送达本公司。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电话:025-88018888-8523
4、联系人:祁先生
特此公告。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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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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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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