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12月12日

查看其他日期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

2025-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8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通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晟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优悦美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悦美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已超过80%;大晟资产及一致行动人优悦美晟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4.59%。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获悉控股股东大晟资产所持有公司的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注:1.本次冻结案件涉及冻结股份数量5021.9362万股,其中被司法再冻结2421.9362万股前期已质押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被司法再冻结1300万股前期已质押于厦门天玖堂贸易有限公司,被司法再冻结170万股前期已质押于杭州荆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被司法再冻结130万股前期已质押于王若飞;被司法再冻结1000万股前期已质押于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10日、2024年12月19日、2025年1月3日、2025年2月8日、2025年9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2.上述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2、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注:1.本次轮候冻结股份数量1,780,597股,本次轮候冻结中的1,770,638股前期已质押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10日、2025年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2.上述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及轮候冻结情况

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大晟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轮候冻结情况如下:

1、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情况

2、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情况

注: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晟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优悦美晟尚未收到与上述司法冻结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或通知。经了解,本次冻结事项由大晟资产所涉项目合作纠纷的诉前保全程序所致,详细情况仍待进一步核实。

2、本次司法冻结目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若该冻结事项后续未得到妥善解决,可能导致被强制过户、司法拍卖等风险情形发生,进而有可能存在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风险。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大晟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优悦美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4、公司与大晟资产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暂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事项外,控股股东大晟资产及一致行动人优悦美晟最近一年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6、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冻结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中小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3、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冻结情况的说明函》。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