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明诚
股票代码:60013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科技”)
住所/通讯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116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武汉新星汉宜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229号春林庭苑A幢1单元18层4室、26层1室(明新众创空间-102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天风睿源(武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22号中国光谷云计算海外高新企业孵化中心1、2号研发办公楼栋2号楼2302-7(自贸区武汉片区)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5年12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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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当代科技
1、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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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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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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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星汉宜
1、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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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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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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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风睿源
1、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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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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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武汉睿通致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所列情形,故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新星汉宜、天风睿源在境内、境外不存在在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当代科技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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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当代科技直接持有三特索道0.73%的股份,全资子公司武汉当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三特索道21.79%的股份,当代科技一致行动人罗德胜持有三特索道0.45%股权,因此,当代科技实际拥有三特索道22.97%的股份。当代科技、武汉当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罗德胜已放弃所持三特索道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减持所致。
当代科技因其司法重整,债权人选择以股抵债,所持上市公司21,84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于2025年9月12日因司法划转发生被动减持;11,919,554股无限售流通股于2025年12月8日因司法划转发生被动减持;28,970,000股限售流通股于2025年12月8日因司法划转发生被动减持。
新星汉宜因质押债务纠纷,所持上市公司9,4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经司法拍卖于2025年10月11日拍出,于2025年11月10日完成过户登记发生被动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58,001,8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7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85,872,2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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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30日裁定受理当代科技司法重整一案,并于2025年4月25日裁定批准当代科技重整计划。当代科技所持上市公司2,000,000股、9,700,000股、10,14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由债权人依据《重整计划》向当代科技重整管理人申请拍卖。上述合计21,840,000股股票于2025年5月29日执行拍卖,于2025年5月30日流拍,而后债权人选择以股抵债,于2025年9月12日经司法划转完成过户登记。当代科技所持上市公司11,919,554股无限售流通股、28,970,000股限售流通股由债权人依据《重整计划》向当代科技重整管理人申请拍卖。上述股票于2025年9月27日执行拍卖,于2025年9月28日流拍,而后债权人选择以股抵债,并于2025年12月8日完成过户登记。
新星汉宜因与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东支行发生借款合同纠纷,其所持上市公司9,4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经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裁定于2025年10月10日进行司法拍卖,于2025年10月11日卖出,并于2025年11月10日完成过户登记。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85,872,262股,其中51,452,142股存在股权质押,25,165,028股存在司法冻结。除此之外,不存在被冻结或其他权力限制的情形。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艾路明
2025年12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武汉新星汉宜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刘一丁
2025年12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天风睿源(武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
武汉睿通致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艾路明
2025年12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武汉新星汉宜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刘一丁
2025年12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天风睿源(武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
武汉睿通致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1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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