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829 证券简称:洛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9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州市洛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辉投资”)持有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凯股份”或“公司”)35,9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9.27%;常州市洛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腾投资”)持有公司32,3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7.34%;常州市洛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洛盛投资”)持有公司19,4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42%。洛辉投资、洛腾投资、洛盛投资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7,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03%,所持股份均为IPO前取得。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出于自身资金需求,洛辉投资、洛腾投资、洛盛投资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62,66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25,32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洛辉投资、洛腾投资、洛盛投资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587,98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在减持期间,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计划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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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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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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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洛辉投资、洛腾投资、洛盛投资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本单位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3、本单位所持有的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
4、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本单位自然人股东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在担任期间本单位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该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本单位不转让所持公司的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相关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减持主体严格按照相关减持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同时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