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5-083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10日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5-074)、《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编号:2025-082)。
2025年12月1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持有公司4.88%股份的股东黎壮宇提交的临时提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案背景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拟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人作为公司股东,关注到该议案所涉及的资金(共计人民币5.5亿元)来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该笔资金长期闲置或仅用于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虽能获取一定财务收益,但未能充分体现其支持公司主业发展、寻求新增长点的初衷,亦可能影响资金使用效率及股东长远利益。
二、提案理由
为更有效地运用公司资金,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价值与股东回报,本人认为,公司管理层应积极研究该部分资金的更优使用途径,特别是用于扩大再生产或投向具有战略意义的新业务方向。此举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三、具体议案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人正式提出以下临时提案,提请公司董事会提交至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关于要求公司管理层制定闲置资金使用方案的议案
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公司发展,股东大会要求公司管理层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后一个月内,就前述5.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或其中可用于再投资的部分),研究并制定明确的使用方案。该方案应聚焦于“扩大再生产”或“投向对上市公司更加有利的新发展方向”,并包括可行性分析、预期效益、风险评估及具体实施计划等内容。该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及时向全体股东通报。
四、提案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提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相关规定,股东黎壮宇持有公司4.88%股份,其有权于公司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公司董事会作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认为上述提案人的资格、提案提交的时间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提案将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4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5日
3.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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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黎壮宇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0日公告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4.88%股份的股东黎壮宇,在2025年12月10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一)提案背景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拟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人作为公司股东,关注到该议案所涉及的资金(共计人民币5.5亿元)来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该笔资金长期闲置或仅用于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虽能获取一定财务收益,但未能充分体现其支持公司主业发展、寻求新增长点的初衷,亦可能影响资金使用效率及股东长远利益。
(二)提案理由
为更有效地运用公司资金,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价值与股东回报,本人认为,公司管理层应积极研究该部分资金的更优使用途径,特别是用于扩大再生产或投向具有战略意义的新业务方向。此举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
(三)具体议案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人正式提出以下临时提案,提请公司董事会提交至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关于要求公司管理层制定闲置资金使用方案的议案
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公司发展,股东大会要求公司管理层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后一个月内,就前述5.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或其中可用于再投资的部分),研究并制定明确的使用方案。该方案应聚焦于“扩大再生产”或“投向对上市公司更加有利的新发展方向”,并包括可行性分析、预期效益、风险评估及具体实施计划等内容。该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及时向全体股东通报。
(四)提案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提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12月10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中心大厦南塔11楼第一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5日
至2025年1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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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内容分别于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5、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应对议案2回避表决;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对议案3回避表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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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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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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