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5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50元/份调整为12.45元/份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7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11日,公司披露了《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5、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75.0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154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2023年利润分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85元/份调整为12.65元/份。
7、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140人,可行权数量为332.00万股,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8、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实际登记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200.0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为17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9、2025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因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将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65元/份调整为12.50元/份。
10、2025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因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将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50元/份调整为12.45元/份。
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情况
1、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满足中期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并实施公司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预计于2025年12月19日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和程序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需大于1。
3、调整结果
依据上述方法,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50元/份调整为12.45元/份。计算过程为P=12.50-0.05=12.45元/份。
三、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系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本次价格调整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也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已经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的原因、调整方法及调整后的行权价格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4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
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情况: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不变,派发现金红利的总额由8,540,070.85元(含税)调整为8,546,380.00元(含税)。
● 调整原因:自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自主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导致可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份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调整前利润分派方案
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满足中期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并实施公司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160,842.76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502,955.5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70,801,41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540,070.85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04%。
二、调整原因
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2月11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自主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126,183股。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数由170,801,417股增至170,927,600股。
三、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上述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情况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70,927,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546,380.00元(含税),占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05%。
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6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5元
● 相关日期
■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12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5年中期分红相关事宜,经2025年10月27日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利润分派方案。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5年三季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70,927,6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546,380元。
三、相关日期
■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山东邦基集团有限公司、淄博邦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淄博邦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淄博邦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淄博邦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对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其股息红利所得额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
由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45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
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判断是否应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5元。
(4)股东缴税事项最终以国家相关税收政策为准。
五、有关咨询办法
本次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3-7860087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51 证券简称:邦基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7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5日以通讯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王由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因2025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和程序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2.50元/份调整为12.45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5)。
此项议案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陈涛、王辰璐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山东邦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