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科学 公告编号:2025-066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名国成”)。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聘任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4.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表示无异议。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0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一910单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MA01Y01N85
6)首席合伙人:郑鲁光
7)机构信息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中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规模较大、发展较快、综合实力较强的专业会计服务机构,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总部设在北京,在河北、上海、天津、重庆、山东、山西、陕西等省市设有46家分支机构。
在客户类型方面,我所服务范围广泛,涵盖国有大型企业、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大型集团企业、各类中小型企业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并为政府部门承担大型项目的专项资金审查等专项工作。
8)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合伙人70人,全所注册会计师371人,注册会计师中有1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9)业务信息
2024年度,中名国成收入总额37,941.19万元(经审计,下同),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8,633.0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853.66万元;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家,审计收费总额360万元,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4年末已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4,115.1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5,0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其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名国成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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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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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5年度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审计费用为17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3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6年,对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聘任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中兴财光华、中名国成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审计机构所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包括人员信息、业务信息、执业信息及诚信记录等,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企业财务审计的资质与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拟聘任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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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科学 公告编号:2025-067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8日以电话、专人送达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年12月11日上午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在广州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少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拟聘任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相关协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西陇科学: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西陇科学: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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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科学 公告编号:2025-068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22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新瑞路6号公司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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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西陇科学: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对于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5年12月25日17:00前送达或邮件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新瑞路6号,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会议联系人:宗岩、莫娇
电子邮箱:xlhg@xlhg.cn
邮编:510663
联系传真:020-83277188, 联系电话:020-62612188-232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前相关手续。
2)出席会议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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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84;投票简称:西陇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9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指示如下(在议案表决栏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中选择一个并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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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2、委托人对本次股东会提案应明确投票指示。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或指示不明确的,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股份性质包括限售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5、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