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ST华西 公告编号:2025-074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5年12月11日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0日以电话、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有全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由于公司原聘任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签订的审计服务合同已经到期,结合公司发展未来战略和业务需要,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拟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本议案已事先提交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提前五天发出董事会通知的议案》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司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选聘工作,同意豁免提前五天向董事发出董事会通知。本次豁免提前通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有关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会议详情请见公司将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ST华西 公告编号:2025-075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
2.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由于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签订的审计服务合同已经到期,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业务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拟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1F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截至 2024年12月31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2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8人。
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268.9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340.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434.75万元。2024年度共有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客户16家,主要行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分布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2,459.6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职业保险。截至本公告日,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万元;2024年末,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17.58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有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15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其中7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5次(其中5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希,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7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韩博,202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0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蒋文伟,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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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性。
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业务模式、子公司数量和分布,结合审计工作量,并综合考虑行业、地区差异,经协商,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含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独立发表发表审计意见,履行审计机构职责。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由于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签订的审计服务合同已经到期,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需要,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拟聘任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和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均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积极配合,协同做好变更相关工作交接。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往年履职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核实和评估,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
1.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和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和专业能力,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2.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任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ST华西 公告编号:2025-076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9日。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华西能源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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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提案不适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该等提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上述提案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及其他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5日(星期四)、12月26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14∶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对账单(加盖证券机构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对账单(加盖证券机构章)、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对账单(加盖证券机构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对账单(加盖证券机构章)、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现场登记地点: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电子邮箱地址:hxny@cwpc.com.cn。
5.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大江、李勇
电话号码:0813-4736870
公司地址: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
6.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630,投票简称:华西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制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9日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和9∶30一11∶30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12月2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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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在议案选项中,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的选项栏内划“√”;同意、反对或弃权仅能选其中一项,多选视为无效委托。
2.若委托人未明确投票意见,则视为被委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3.本授权委托书可网上下载、复印有效;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
4.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