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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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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5-074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人,其中董事郑波、张尼、阳元江、张帅、刘方园、张亚滨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伟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本次增加2025年度向关联方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苏州菲斯力芯软件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人民币8,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伟平、郑波、张尼、阳元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5-075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王博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新增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需,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张凯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5-076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大九天”)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根据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本次增加2025年度向关联方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苏州菲斯力芯软件有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人民币8,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0249W

(3)成立时间:1989年5月26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楼19层

(5)法定代表人:李立功

(6)注册资本:2,119,806万元人民币

(7)主营业务:电子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应用产品与应用系统、电子专用设备、配套产品、软件的科研、开发、设计、制造、产品配套销售;电子应用系统工程、建筑工程、通讯工程、水处理工程的总承包与组织管理;环保和节能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房地产开发、经营;汽车、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照像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服装的销售;承办展览;房屋修缮业务;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及转让;家用电器的维修和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为4,764.61亿元,净资产为1,961.86亿元;2024年合并报表营业总收入为2,664.37亿元,净利润为151.17亿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二)苏州菲斯力芯软件有限公司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苏州菲斯力芯软件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262JBM9F

(3)成立时间:2021年5月19日

(4)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海街16号二层B214室

(5)法定代表人:张一平

(6)注册资本:623.82万元人民币

(7)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苏州菲斯力芯软件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209.26万元,净资产为4,812.93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2,046.10万元,净利润为60.25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苏州菲斯力芯软件有限公司为公司的联营企业。

3、履约能力分析

苏州菲斯力芯软件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购买商品及接受关联方提供的服务,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新增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共享资源、优化公司资产配置,在配合公司主业发展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及效益。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及独立性产生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公司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临时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新增与关联方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公司日常经营和企业发展密切相关,保障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战略。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华大九天本次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已经董事会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