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97版)
1、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制度》,对公司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操作原则、日常管理及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
2、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委托理财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5、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相关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行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5-075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系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合肥雪祺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其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合肥雪祺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祺供应链”)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保证规范运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其资信状况、盈利情况和实际偿还能力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祺电气”)拟为雪祺供应链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2025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将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签署担保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
注:雪祺供应链为公司2025年7月新设全资子公司,公司此前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雪祺供应链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5-07-01
3、注册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社区青鸾路369号
4、法定代表人:顾维
5、注册资本:100万元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日用电器修理;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与公司的关系:雪祺供应链为雪祺电气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雪祺供应链于2025年7月成立,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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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若单项数据加减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9、经查询,雪祺供应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及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雪祺供应链提供担保进行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其各项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其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一致同意本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解决公司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等需求,促进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全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公司能够控制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的进行监督和管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5-077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拟与安徽肥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关于雪祺电气电子科技园及高端智能家居工业园项目的投资合作协议》,项目计划投资总额5亿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后续实际结算为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项目涉及的项目土地使用权将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投资项目不会对本年度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且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亦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存在市场变化从而影响项目预期收益的可能性,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4、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本次投资项目披露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5、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满足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整体规划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公司拟与安徽肥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关于雪祺电气电子科技园及高端智能家居工业园项目的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合作协议》”),计划在合肥市肥西县投资建设电子科技园及高端智能家居工业园项目,项目总投资5亿元人民币(具体以实际投资额为准,含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土地价款和流动资金等),
规划用地面积约为60亩(以实际供地为准)。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11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负责具体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有关的一切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与该项目相关的协议、办理成立项目公司的相关事项、申报相关审批手续、组织实施等。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本次项目的合作方为安徽肥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电子科技园及高端智能家居工业园项目。
2、实施主体: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3、实施地点(拟选址):初步选址于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开区紫蓬山路与杭埠河大道交口西北侧。
4、建设内容:一期建设电子科技园,占地面积约60亩(以实际供地为准),建筑面积约 8万平方米,全部为新建标准化生产厂房,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暖通、消防、绿化、厂区道路及硬化等设施,购置安装各类生产设备,本项目所建成的标准化生产厂房为公司自用。
5、预计投资规模:预计项目总投资规模为50,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6,296.80万元(最终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3.77%,剩余部分公司主要以自有资金、自筹资金投入。具体投资情况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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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本项目一期建设期 2 年,不含项目立项、环评、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时间。
四、《投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安徽肥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建设时限及用地面积
1、项目名称:雪祺电气电子科技园及高端智能家居工业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投资总额:项目计划总投资5亿元,其中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6亿元,建筑总面积约8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多层厂房、配电房、厂区道路等配套设施,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工业厂房。
3、建设时限:项目按与肥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要求执行。项目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必须实质性开工建设(即主体结构基础开挖),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内达产。
4、用地面积: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0亩(实际供地面积、位置以土委会、规委会批准确定为准)。
(三)甲、乙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协调肥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根据项目建设时序要求提供项目建设用地,须达到“七通一平”(即通路、通电、通给水、通雨排水、通排污水道、通宽带、通天然气和田埂整平、池塘放水,场地表面一般性平整的交付条件)。除场地平整外,其它各项甲方只负责将相应接口提供至乙方项目用地红线边缘,地块红线内由乙方自行解决。
(2)甲方为乙方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服务,依法为乙方申报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和奖励政策提供便利。甲方为乙方做好项目的规划设计、土地、环保、建设等环节的审批手续提供便捷的绿色通道。甲方积极协调省市相关单位,满足乙方生产所需能耗指标。
(3)在乙方正式提交总平面规划及其他相关资料,项目方案获批且乙方成功竞得土地使用权后,甲方将项目用地移交给乙方使用。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精神,通过招拍挂方式依法取得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工业用地。
(2)乙方依法办理项目的报建审批手续,保证环保、能耗、安全等方面符合国家、省、市、县的相关标准要求。
(3)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履行统计主体责任,乙方有义务向甲方上报相关统计报表,且有义务在项目投产后2年内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申报。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招商引资等经济指标的备案及统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立项备案、升规纳统等),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提供资金到位、财务报表、固定资产投资等凭证。
(四)协议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须经双方盖章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在盖章或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2、若乙方通过招拍挂方式竞买项目建设用地未能成功,本协议即自行终止。协议因此而终止的,双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不承担乙方前期相关费用。除出现上述情形及不可抗力外,非经双方协议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乙方未履约由甲方终止本协议的除外)。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通过打造智慧电子科技园及高端智能家居工业园,集聚研发资源与高端人才,强化公司及子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增强产业链协同,升级公司产品结构,提升业务效率与新业务孵化能力,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产品市场开拓需求及以“大容积冰箱+商用冷链”为主轴,加速向产业上游及全球市场延伸,形成垂直一体化、国际化的新格局的战略目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项目涉及的项目土地使用权将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最终能否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以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投资项目不会对本年度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且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亦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存在市场变化从而影响项目预期收益的可能性,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竞争等因素的影响,项目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5、项目建成并完全投产后,实际达成情况受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市场开发、经营管理、产能及利用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投资项目披露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存在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投资,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目前公司资金状况良好,本次对外投资项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六、其他
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战略委员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拟签署的《关于雪祺电气电子科技园及高端智能家居工业园项目的投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 公告编号:2025-078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9日(周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4日(周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36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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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相关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有关内容。
3、提案1.00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提案4.01、4.02、4.03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2)、《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6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369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51-63893033
联系传真:0551-63893033
电子邮箱:IR@snowkye.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369号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照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1387”,投票简称为“雪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1、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每项提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普通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1387 证券简称:雪祺电气公告编号:2025-076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并修订、制定及
废止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最新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涉及如下内容:
1、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将部分表述调整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等。修订后,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自然免除,《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2、《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3、调整董事会席位,增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4、调整股东会及董事会部分职权,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责任。
因本次修订涉及条款众多,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如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数字大小写变化及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前提下,亦不再逐项列示,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修订对照表。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仍将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全权办理与本次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为准。
二、修订、制定及废止部分公司制度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自律监管准则等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其他部分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制定及废止,具体情况汇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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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相关内容已整合至本次修订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表修订、制定及废止的制度已经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5项及第28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同日将修订后的上述部分制度全文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附件二:《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附件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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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9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