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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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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6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吴锡盾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10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关联董事吴锡盾先生、陈俊明先生、王向东先生、王晓斌先生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之间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因关联董事回避后,非关联董事未过董事会成员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之间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4、审议《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0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决定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业务的目的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新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泰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六氟磷酸锂产品,该产品主要原材料之一电池级氟化锂价格受其上游原材料碳酸锂影响较为明显,电池级氟化锂的原材料碳酸锂价格涨跌,直接影响电池级氟化锂的价格,进而影响公司的生产效益。为规避碳酸锂等原材料价格大幅度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利用期货市场的避险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正常经营成本的影响。

二、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商品期货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仅限于与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期货品种,如碳酸锂等品种,目的是为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相关产品及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进行套期保值。

2、资金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的实物交割款项),并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3、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业务期间

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业务开展的主体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

三、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碳酸锂等商品期货的套期保值业务,可规避因碳酸锂等价格大幅度波动对公司原材料成本造成的不利影响,有效管控原材料成本。公司同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因此,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可行性。

四、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有效降低原材料受市场剧烈波动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当期货行情大幅波动时,可能无法在要求锁定的价格买入套保或在预定的价格平仓,造成损失。

2、交易对手违约的风险:期货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客户交易对手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造成损失。

3、交易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高,交易结果取决于决策者的主观分析判断和风险控制能力,交易的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引发的相应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制度保障。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规定。

2、人员保障。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聘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与岗位牵制机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综合素质。

3、硬软件保障。公司购置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辅助设施设备,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减少损失。

4、严格监督。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及不定期对期货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的情况,对违反程序人员予以制止,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六、开展商品期货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七、本次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和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7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3万吨六氟磷酸锂、6000吨高纯氟化锂等新型电解质锂盐及一体化配套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9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4,999,954.1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9,206,955.8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5,792,998.2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年11月30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704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披露的《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三季报数据更新)》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12月19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2日、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投资并新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3 万吨六氟磷酸锂、6,000 吨高纯氟化锂等新型电解质锂盐及一体化配套项目”中“6,000吨高纯氟化锂”的投资建设调整至全资子公司江西天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天际新能源”)实施,新增江西天际新能源作为“3 万吨六氟磷酸锂、6,000 吨高纯氟化锂等新型电解质锂盐及一体化配套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作为“3 万吨六氟磷酸锂、6,000 吨高纯氟化锂等新型电解质锂盐及一体化配套项目”的实施地点。

二、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69,769.21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18,611.78万元(含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其中17,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剩余1,111.78万元(含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3万吨六氟磷酸锂、6000吨高纯氟化锂等新型电解质锂盐及一体化配套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5年12月延期至2026年12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公司结合客户需求、市场环境和发展规划审慎评估,对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动态控制,在满足当前公司生产的基础上,合理控制产能扩张和募集资金使用节奏,保障募投项目的建设质量与预期效果,实现资源的合理高效配置,因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

(三)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重大不利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正常,项目实施的相关资源配备有序落实。本次延期主要系公司基于市场环境变化及项目实际执行情况所作的主动性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或规模的变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整体使用计划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四)后续保障措施

为保障项目建设质量与投产后的稳定运营,结合当前设备采购进度、工程建设规划及市场环境综合研判,公司决定将“3万吨六氟磷酸锂、6000吨高纯氟化锂等新型电解质锂盐及一体化配套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5年12月延期至2026年12月。后续,公司将持续密切跟踪募投项目建设进展,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效率,制定精细化实施计划,通过科学统筹调度,确保项目后续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四、募投项目进度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仅调整项目完成日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涉及募投项目变更。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后续仍将积极推动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完成时间,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情况及实施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3万吨六氟磷酸锂、6000吨高纯氟化锂等新型电解质锂盐及一体化配套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5年12月延期至2026年12月。

六、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8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满足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际股份”、“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瑞联腾”)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为其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0亿元,担保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委托代理人根据泰瑞联腾实际需要办理上述事宜。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因天际股份董事长吴锡盾先生为泰瑞联腾董事长,天际股份董事陈俊明先生为泰瑞联腾董事,天际股份董事王向东先生为泰瑞联腾法定代表人及经理,天际股份董事王晓斌先生为泰瑞联腾少数股东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新材”)委派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从实质重于形式角度,本次担保事项参考关联交易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本次预计担保情况

注:如上文所述,从实质重于形式角度,本次担保事项参考关联交易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三、被担保人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1MA7D8HNM88

5、法定代表人:王向东

6、注册地址:常熟市海虞镇海康路16号

7、成立日期:2021年12月8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有毒化学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10、主要财务数据:

11、信用情况说明:经查询,泰瑞联腾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关联关系说明:吴锡盾先生为泰瑞联腾董事长,陈俊明先生为泰际材料董事,天际股份董事王向东先生为泰瑞联腾法定代表人及经理,王晓斌先生为瑞泰新材委派的董事,本次担保事项参考关联交易予以审议。

13、其他股东未按比例提供担保的说明:泰瑞联腾少数股东瑞泰新材的《公司章程》中规定其不得为合并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参与泰瑞联腾生产经营,因此均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泰瑞联腾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与影响,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泰瑞联腾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为其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0亿元,担保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委托代理人根据泰瑞联腾实际需要办理上述事宜。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泰瑞联腾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尽快落实泰瑞联腾进入健康运营,有利于公司战略推进。公司对被担保公司有管理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泰瑞联腾少数股东瑞泰新材《公司章程》中规定其不得为合并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参与泰瑞联腾生产经营,因此均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泰瑞联腾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泰瑞联腾少数股东瑞泰新材《公司章程》中规定其不得为合并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参与泰瑞联腾生产经营,因此均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泰瑞联腾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尽快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泰瑞联腾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与影响,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泰瑞联腾少数股东瑞泰新材《公司章程》中规定其不得为合并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参与泰瑞联腾生产经营,因此均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下属公司之间)累计担保余额为56,811.36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46%,全部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与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相互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5-101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定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0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于2025年12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12-12片区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股东可凭现场登记所需的有关证件采用传真方式登记,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请将相关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及时电告确认。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9日(上午10:00一11:30,下午14:00一16:00)。

3、登记地点: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12-12片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754-88118888-2116,传真:0754-88116816。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20分钟签到进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59”;投票简称为“天际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表决投票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按下表格式列示);

□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9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之间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际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新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泰材料”)拟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为控股子公司江苏泰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际材料”)提供不超过4亿元的财务资助、为控股子公司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瑞联腾”)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财务资助,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次提供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资助期限为自股东会决议通过后12个月,并按实际借款同期银行贷款LPR(不低于公司实际银行贷款利率)结算资金使用费,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本次子公司之间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因非关联董事未过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借款事项发生在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之间,公司对上述子公司具有实质的控制与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泰际材料少数股东为自然人,资金及担保能力有限,因此未提供同比例借款和担保;泰瑞联腾少数股东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新材”)《公司章程》中规定其不得为合并范围外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参与泰瑞联腾生产经营,因此均未提供同比例借款及担保。本次子公司之间借款事项资金费率公平合理,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子公司之间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泰际材料、泰瑞联腾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泰材料拟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为泰际材料提供不超过4亿元的财务资助、为泰瑞联腾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财务资助,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次提供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资助期限为自股东会决议通过后12个月,并按实际借款同期银行贷款LPR(不低于公司实际银行贷款利率)结算资金使用费,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本次子公司之间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天际股份董事长吴锡盾先生为泰际材料、泰瑞联腾董事长,天际股份董事陶惠平先生为泰际材料少数股东,天际股份董事陈俊明先生为泰际材料、泰瑞联腾董事,天际股份董事王向东先生为泰瑞联腾法定代表人及经理,天际股份董事王晓斌先生为泰瑞联腾少数股东瑞泰新材委派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从实质重于形式角度,本次子公司之间借款事项参考关联交易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由于非关联董事未过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子公司之间借款事项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和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借入方的具体情况

(一)借入方1:江苏泰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江苏泰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1MA27GQ187J

5、法定代表人:王健

6、注册地址:常熟市海虞镇海平路20号

7、成立日期:2021年11月26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有毒化学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工业酶制剂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10、主要财务数据:

11、信用情况说明:经查询,泰际材料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5年11月30日,新泰材料对泰际材料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2.05亿元,尚未到期,不存在借款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12、关联关系说明:天际股份董事长吴锡盾先生为泰际材料董事长,天际股份董事陶惠平先生持有泰际材料26.95%股权,天际股份董事陈俊明先生为泰际材料董事,从实质重于形式角度考虑,本次子公司借款事项参考关联交易予以审议。

13、其他股东未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的说明:

泰际材料少数股东为自然人,资金及担保能力有限,因此未提供同比例借款和担保。泰际材料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管理控制权,出借风险可控,且出借安排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借入方2: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1MA7D8HNM88

5、法定代表人:王向东

6、注册地址:常熟市海虞镇海康路16号

7、成立日期:2021年12月8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有毒化学品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10、主要财务数据:

11、信用情况说明:经查询,泰瑞联腾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5年11月30日,新泰材料对泰瑞联腾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0.3亿元,尚未到期,不存在借款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12、关联关系说明:天际股份董事长吴锡盾先生为泰瑞联腾董事长,天际股份董事陈俊明先生为泰瑞联腾董事,天际股份董事王向东先生为泰瑞联腾法定代表人及经理,天际股份董事王晓斌先生为泰瑞联腾少数股东瑞泰新材委派的董事,从实质重于形式角度考虑,本次子公司借款事项参考关联交易予以审议。

13、其他股东未按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的说明:

泰瑞联腾少数股东瑞泰新材《公司章程》中规定其不得为合并范围外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参与泰瑞联腾生产经营,因此均未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及担保。泰瑞联腾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管理控制权,出借风险可控,且出借安排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拟签署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新泰材料拟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为泰际材料提供不超过4亿元的财务资助、为泰瑞联腾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财务资助,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次提供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资助期限为自股东会决议通过后12个月,且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并按实际借款同期银行贷款LPR(不低于公司实际银行贷款利率)结算资金使用费。借款资金主要用于泰际材料及泰瑞联腾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

新泰材料尚未与泰际材料、泰瑞联腾签订借款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

四、本次子公司之间借款事项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新泰材料本次对泰际材料、泰瑞联腾提供借款事项是在不影响其自身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借入方为公司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本次借款是泰际材料、泰瑞联腾自身生产经营正常需求,其具备履约能力,风险总体可控,公司将在提供借款的同时,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本次借款涉及的资金使用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泰材料为控股子公司泰际材料、泰瑞联腾提供借款,有利于公司战略推进,扩展公司业务。公司对借入方有管理控制权,借款安排公允,出借风险可控。

泰际材料少数股东为自然人,资金及担保能力有限,因此未提供同比例借款和担保;泰瑞联腾少数股东瑞泰新材《公司章程》中规定其不得为合并范围外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参与泰瑞联腾生产经营,因此均未提供同比例借款及担保。本次借款利率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新泰材料向泰际材料、泰瑞联腾提供借款,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借入方为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可以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泰际材料少数股东为自然人,资金及担保能力有限,因此未提供同比例借款和担保。泰瑞联腾少数股东瑞泰新材《公司章程》中规定其不得为合并范围外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参与泰瑞联腾生产经营,因此均未提供同比例借款及担保。

本次子公司借款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25年11月30日,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4.88亿元,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人民币3.39亿元,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2.43亿元,全部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发生的财务资助,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