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5-12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2日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24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经公司过半数董事推选,由董事夏玉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48人,代表股份163,947,9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150%。其中:通过现场方式参会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0,549,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1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3人,代表股份153,398,1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434%。
(2)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42人,代表股份57,903,4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28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01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1,383,5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58%;反对2,525,7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06%;弃权38,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6%。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1,384,5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64%;反对2,517,8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57%;弃权4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1,390,5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01%;反对2,511,8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21%;弃权45,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1,392,9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16%;反对2,512,0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22%;弃权4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2%。
2.00《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补选卫德佳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卫德佳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卫德佳先生获得选票160,005,1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951%,当选有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3,960,6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907%。
2.02补选谭洪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制选举谭洪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谭洪涛先生获得选票159,987,1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841%,当选有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3,942,6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596%。
2.03补选唐岚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以累积投票制选举唐岚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唐岚女士获得选票160,015,2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012%,当选有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3,970,7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08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罗楷燃律师、刘子菡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5-12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12月12日以口头形式发出通知。经过半数董事推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夏玉龙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董事长周凤岗先生、董事朱劲先生因出差无法参加本次会议,分别书面委托董事夏玉龙先生、董事王思程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冯树庆先生、黄晓波先生、谭洪涛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独立董事卫德佳先生担任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补选独立董事谭洪涛先生担任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补选独立董事唐岚女士担任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周凤岗(召集人)、夏玉龙、卫德佳、谭洪涛、唐岚。
审计委员会:谭洪涛(召集人)、周凤岗、朱劲、卫德佳、唐岚。
提名委员会:卫德佳(召集人)、周凤岗、夏玉龙、谭洪涛、唐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唐岚(召集人)、周凤岗、夏玉龙、卫德佳、谭洪涛。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