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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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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
集团有限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借款
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2025-70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

集团有限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借款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长运”)拟为其全资子公司湖口县长运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口长运”)在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华支行申请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3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拟为其全资子公司彭泽县长运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彭泽长运”)在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华支行申请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3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湖口县长运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2、彭泽县长运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长运拟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华支行签署的为湖口长运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华支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湖口县长运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只要主合同项下债务未完全清偿,债权人即有权要求保证人就前述债务在上述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因汇率/利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金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300万元整。

保证期间: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九江长运拟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华支行签署的为彭泽长运借款提供担保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华支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彭泽县长运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只要主合同项下债务未完全清偿,债权人即有权要求保证人就前述债务在上述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因汇率/利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金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300万元整。

保证期间: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是为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湖口长运和彭泽长运的资金筹措和良性发展,符合九江长运的整体利益。湖口长运与彭泽长运本次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华支行申请的借款金额较小,彭泽长运的资产负债率虽超过70%,九江长运持有其100%股权,能够对其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实施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握其经营状况和资信情况变化,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6,8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1.23%,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32,2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25%;其余均为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0,234.8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20%。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25-068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以专人送达与邮件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与表决的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瑞昌汽车站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由政府收储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瑞昌汽车站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由政府收储的公告》)

根据瑞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瑞府办抄字【2025】25号),瑞昌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位于瑞昌市黄金南路以东、杨林湖大道以西的瑞昌汽车站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进行收储,同意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瑞昌公司与瑞昌市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本次收储总价为评估价4,587.0688万元。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同意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湖口县长运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在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华支行申请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3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同意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彭泽县长运公共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在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华支行申请借款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3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2025-071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增加

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3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12月6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23.0869%股份的股东江西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在2025年12月12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临时提案为《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布的《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8)与《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70)。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12月6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3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平安西二街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3日

至2025年12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载于2025年11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上述议案2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载于2025年12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2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2025-069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

公司瑞昌汽车站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

物由政府收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瑞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瑞府办抄字【2025】25号),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瑞昌公司(以下简称“九江长运瑞昌公司”)拟与瑞昌市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瑞昌市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拟按照评估价值,以4,587.0688万元对瑞昌汽车站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进行收储。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瑞昌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长运”)位于瑞昌市黄金南路以东、杨林湖大道以西的瑞昌汽车站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进行收储。

根据瑞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瑞府办抄字【2025】25号),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瑞昌公司拟与瑞昌市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瑞昌市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拟按照上述资产的评估结果,以4,587.0688万元对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进行收储。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二)简要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收储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

(二)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的说明

本次收储方为瑞昌市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与公司、九江长运均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被收储资产为九江长运瑞昌公司位于瑞昌市黄金南路以东、杨林湖大道以西的瑞昌汽车站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18,133.3平方米,计27.2亩)及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为10,910.96平方米)、附属物(建筑面积为986.26平方米)等。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资产所有权人为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瑞昌公司,被收储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瑞昌公司于2009年11月取得位于瑞昌市黄金南路以东、杨林湖大道以西的瑞昌汽车站土地使用权,地上房屋、附属物等资产的使用及维护情况正常,土地使用权与固定资产均已按会计准则计提折旧。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1、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标的资产2024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包含于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经九江市正达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瑞昌汽车站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等资产在价值时点(2025年8月16日)的市场价值为4,587.0688万元,本次收储总价为评估价4,587.0688万元。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瑞昌市交通运输局、瑞昌市自然资源局、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委托九江市正达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对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瑞昌公司权下位于瑞昌市杨林湖大街房地产及其装饰装修、构筑物、附属物进行了市场价值评估,并出具了九正房估字【2025】第067号《房地产价值估价报告》,价值时点为:2025年8月16日,估价采用成本法、比较法及剩余法,估价结果为4,587.0688万元。

经充分协商,瑞昌市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拟按照上述资产的评估结果,以4587.0688万元对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进行收储。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收储总价为被收储资产的评估价值,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签署方名称:瑞昌市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瑞昌公司

2、交易标的情况:位于瑞昌市黄金南路以东、杨林湖大道以西宗地,该宗地权属来源为出让,面积为18133.3平方米,计27.2亩。

3、收储价款及支付方式:双方确认该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等收储总价为评估价4587.0688万元,本次收储涉及税费由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瑞昌公司承担。瑞昌市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将收储价款4587.0688万元在合同签订后,依次以40%、30%、30%的比例支付给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瑞昌公司:完成车站搬迁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收储总价款的40%(即1834.82752万元),2026年12月31日前支付收储总价款的30%(即1376.12064万元),2027年12月31日前支付收储总价款的30%(即1376.12064万元)。

4、权属材料的收交:

江西九江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瑞昌公司须将该地块建筑物、构筑物等所有不动产登记证书原件以及申请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所需要的资料交付瑞昌市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

5、违约责任:

瑞昌市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必须按照合同书的约定,按时足额向九江长运瑞昌公司支付收储补偿费。如果瑞昌市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不能按时足额支付收储补偿费,自迟延之日起,每日按照延迟支付额的万分之二向九江长运瑞昌公司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六十日以上的,九江长运瑞昌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书,收回已经移交给瑞昌市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的全部权属等资料。同时,九江长运瑞昌公司有权请求瑞昌市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九江长运瑞昌公司必须按照本合同书约定,按时向瑞昌市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交付地块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等,并协助瑞昌市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九江长运瑞昌公司未按时交付,每延期一日,应按照本合同书约定的收储补偿费总额的万分之二向瑞昌市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支付违约金。九江长运瑞昌公司延期交付收储地块超过六十日以上的,瑞昌市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有权解除本合同书,并有权请求退还九江长运瑞昌公司已经收受的收储补偿费。同时,瑞昌市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有权请求九江长运瑞昌公司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6、合同生效: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尚未签署,最终以各方实际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收储宗地系九江长运瑞昌汽车站用地,老站收储后,九江长运计划通过租赁瑞昌交通客运枢纽站方式,将原有站务作业整体搬迁至新站运营,本次收储不会对公司及九江长运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2、九江长运瑞昌公司本次拟与瑞昌市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系根据政府规划实施,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土地使用权等资产收储以评估结果为基础,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收储事项预计增加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约1439万元。本次征收事项对公司净利润的最终影响金额及具体的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确认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 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