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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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修订后的条款编号、引用条款所涉及条款编号变化、标点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实质性变更,不再逐条列示。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公司章程》的变更、备案登记及取消监事、监事会等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相关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一、修订和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同步拟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具体情况如下表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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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拟修订、制定的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2、8、9、18、20、22、23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制度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1373 证券简称:翔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7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24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广月路2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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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2月13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2.00、3.00和4.00属于特别表决议案,须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传真或信函须在2025年12月26日17:00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广月路21号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10038。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6日(8:30-12:00、13:00-17:30)
(三)现场登记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广月路21号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徐利
2、联系电话:025-83531005
3、联系传真:025-83479092(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邮箱:jsxt-ir@intfly.com
5、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6、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73
2、投票简称:翔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持股: 股,股份性质: )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我本人)出席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对会议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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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如果股东未对有关议案的表决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酌情对上述议案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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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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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1373 证券简称:翔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3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在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广月路21号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2人:薛文进和施伟)。会议由董事长张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修订。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和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将公司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并对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股东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地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并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5.01《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02《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03《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04《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05《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0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08《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09《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1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11《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12《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13《关于修订〈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14《关于修订〈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15《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16《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17《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18《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19《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20《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21《关于修订〈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22《关于制定〈分、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23《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24《关于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于2025年12月29日下午2:50在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广月路21号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1373 证券简称:翔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4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在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广月路2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龙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此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将募投项目“光电薄膜器件生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1373 证券简称:翔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5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光电薄膜器件生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755号《关于同意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件同意,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7,171,722.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93元,共募集资金496,777,917.46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2,290,564.63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64,487,352.83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22,153,711.9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42,333,640.9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3)0005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4,233.36万元对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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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对“光电薄膜器件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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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募投项目“光电薄膜器件生产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2025年12月05日,“光电薄膜器件生产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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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待支付项目款项主要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金额、质保金等,可能因最终结算金额的变化而有所调整,最终金额以实际支付为准。
注2:节余募集资金未包含尚未到账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通过合理配置资源、优化项目环节等措施,形成了一定的募集资金节余;同时,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光电薄膜器件生产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6,676.89万元(受利息收入的影响,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
“光电薄膜器件生产项目”结项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并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存放、管理,直至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完毕待支付的项目款项,届时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相应终止。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光电薄膜器件生产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募投项目“光电薄膜器件生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此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将募投项目“光电薄膜器件生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