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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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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ST三圣 公告编号:2025-76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下午14:00在公司1212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关于“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以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召集人亦于本次会议上做出了相应说明。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严欢主持,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为执行《重整计划》,对出资人权益进行了调整,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432,000,000股增至684,102,041股。

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本次将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详见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司章程》的最新修订内容,为进一步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对公司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上述治理制度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第1-2项制度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第9-11、16项制度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其他制度经董事会审议后生效。

三、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宋英健、魏东、马胜义、段伟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公司持股3%以上股东潘先文提名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严欢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7号)。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张金若、丛晓东、黄超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7号)。

其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应当将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报送深交所备案。深交所在收到备案材料后将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对于深交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不得将其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关于参加最近一次独董培训的承诺》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5年12月29日下午14:30分在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高新园云汉大道99号公司11楼1106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78号)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ST三圣 公告编号:2025-77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宋英健、魏东、马胜义、段伟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公司持股3%以上股东潘先文提名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严欢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张金若、丛晓东、黄超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且本次提名已征得候选人同意。以上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上述董事候选人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董事候选人均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附件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宋英健先生::男,中国国籍,1975年12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01年7月至2014年12月就职于河北冀衡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任部门副主任、主任;2014年12月至2023年12月任河北冀衡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1月至今就职于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24年3月至今任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宋英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2、魏东先生:男,中国国籍,1969年10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年1月至2008年3月就职于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任结算中心主任;2008年3月至2013年5月就职于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财务处长;2013年5月至今就职于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

魏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马胜义先生:男,中国国籍,1981年1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9至2019年8月就职于河北冀衡(集团)药业有限公司,任生产管理部副部长;2019年9月至2020年11月就职于河北冀衡(集团)药业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20年11月至2021年8月就职于河北冀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21年8月至今任河北冀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河北冀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3月至今任河北冀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马胜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4、段伟为先生:男,中国国籍,1989年3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14年7月至2016年1月就职于深圳市高新投保证担保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任项目经理;2016年1月至2021年2月就职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历任金融产品事业部项目经理、上海分部及金融产品事业部业务四部临时负责人、上海分部及金融产品事业部业务一部总经理;2021年2月至2024年6月,就职于深圳市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历任上海投资二部、苏州投资部总经理;2024年6月至今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三圣股份风险化解专班任现场负责人。

段伟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5、严欢女士:女,中国国籍,1989年10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先后就职于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瑞乾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11月至今就职于公司,历任公司董事长助理,现任公司董事长。

严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附件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金若先生:男,中国国籍,1980年8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在国内外知名学术刊物发表论文五十余篇,出版多部学术著作,入选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学术类)项目,担任重庆市财政局首批会计咨询专家。2018年11月至今任重庆大学会计学系主任,党支部书记,2021年8月至2024年6月任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0月至2025年12月任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外部监事,2023年12月至今任重庆臻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金若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张金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于建青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2、丛晓东先生:男,中国国籍,1956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药科大学77级本科,研究生学历;1982年2月至2002年5月,历任中国药科大学/中药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1999年2月至2005年5月,山东绿叶制药集团/南京新药研究中心R&D总监;期间,2000年6月至2003年7月兼烟台大学化学生物理工学院教授;2005年6月至2007年8月江苏联创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2005年6月-2007年7月担任内蒙古福瑞中蒙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5年6月至2007年8月兼南京师范大学生命科学院教授;2007年9月至2016年2月浙江中医药大学/中药炮制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2022年9月-2023年12月河北冀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3月至今任南京中敬医药科技研究所所长。丛晓东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丛晓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于建青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黄超先生:男,中国国籍,1986年3月出生,厦门大学、麻省理工学院联合培养化学博士,2020年至今任重庆大学药物化学系主任,副教授;2024年11月至2025年10月任重庆市沙坪坝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黄超先生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黄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于建青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ST三圣 公告编号:2025-78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 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2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高新园云汉大道99号公司11楼 1106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星期一)

8、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严欢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1、上述议案经公司2025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已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上述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8、议案9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应选独立董事3人,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 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登记送达公司证券部的截至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16:00前。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5日(9:0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潇

联系电话:023-68239069

传真电话:023-68340020

联系邮箱:ir@cqssgf.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高新园云汉大道99号三圣股份证券部

3、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

六、备查文件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42”,投票简称为“三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9,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

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上述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表示选择;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的提案,股东需填写选举票数;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