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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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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30 证券简称:内蒙新华 公告编号:2025-053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日以书面与通讯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5年12月12日14点30分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如意大厦B座11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秦建平董事长主持,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调整及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及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制定《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程等具体事宜详见公司2025年12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5)。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230 证券简称:内蒙新华 公告编号:2025-054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及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调整及延期的募投项目情况:

1、拟将“智慧书城网点体系升级项目”投资总额调增7,895万元,即投资总额由57,135.00万元调整为65,030.0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变。此外,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该项目部分子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实施期限进行调整,并取消、新增部分子项目。

2、拟将“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建设项目”投资总额调增156万元,即投资总额由34,513.00万元调整为34,669.0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变。此外,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该项目部分子项目实施期限进行调整,并新增部分子项目。

3、拟对“智慧运营管理体系升级项目”实施期限延期到2027年12月。

●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内蒙新华”)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及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分别进行调整、延期。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本次调整及延期募投项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23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838.1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1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85,448,150.00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51,555,393.18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933,892,756.82元,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于2021年12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其他发行费用(含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2,830,188.68元)(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1,056,153.78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12,836,603.04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2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 241Z0006号)。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调整及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智慧教育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终止,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后续将用于“智慧书城网点体系升级项目”和“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建设项目”;将“智慧书城网点体系升级项目”投资总额调增6,91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增5,000万元;将“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建设项目”投资总额调增4,49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增3,000万元。此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内部结构、部分子项目实施方式、地点及实施期限进行调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调整及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将募投项目“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建设项目”之子项目“呼和浩特市供应链一体化建设项目”和“乌兰察布市供应链一体化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6年12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及《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前次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五)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及延期的概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实施,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智慧书城网点体系升级项目”投资总额调增7,895万元,即投资总额由57,135.00万元调整为65,030.0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变,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该项目部分子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实施期限进行调整,取消“海拉尔市网点体系升级项目”、“通辽市网点体系升级项目”,并新增“呼和浩特市文化综合体网点体系升级项目”;公司拟将“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建设项目”投资总额调增156万元,即投资总额由34,513.00万元调整为34,669.0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变,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该项目部分子项目实施期限进行调整,并新增“鄂尔多斯供应链一体化建设”子项目;公司拟对“智慧运营管理体系升级项目”实施期限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及延期募投项目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变更前后募投项目整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调整及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情况及原因

1、智慧书城网点体系升级项目

(1)调整投资金额具体情况及原因说明

基于对当前和未来市场趋势的深入分析,按照公司战略规划布局,围绕经济发达和人口密集地区加大资金投入。公司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在满足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将该项目投资总额调增7,895万元,由57,135.00万元调整至65,030.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调整后的项目情况

调整后本项目计划总投资65,03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55,218.00万元,剩余差额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本项目调整前计划投资与调整后计划投资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2、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建设项目

(1)调整投资金额具体情况及原因说明

为确保募投项目的整体效益得到进一步提升,对募投项目进行优化配置,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和工程施工实际结算金额,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在满足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将该项目投资总额调增156.00万元,由34,513.00万元调整为34,669.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调整后的项目情况

调整后本项目计划总投资34,669.00万元,其中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33,018.00万元,剩余差额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本项目调整前计划投资与调整后计划投资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投项目调整及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际投入过程中,因相关子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项目工作进度不及预期、项目推进出现新情况等原因致使公司的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放缓。为了确保募投项目建设效果,合理有效配置资源,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运用,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结合各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将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相应延长,并结合市场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对部分子项目进行取消、新增、变更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变化情况如下表:

■■

募投项目调整及延期的具体原因如下:

1、智慧书城网点体系升级项目

(1)呼和浩特市网点体系升级项目

公司原计划在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购置约25000㎡不动产及附属设施,打造文化产业园,因工程项目总体较大,公司对实施方案审慎论证,对项目进度造成一定影响,且目前周边商业入驻率还未饱和,所以公司计划将该项目延期到2027年12月,以配合如意开发区发展规划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

(2)包头网点体系升级项目(原包头青山区网点体系升级项目)

公司原计划在包头市青山区购置3,000㎡的网点,现拟变更为在包头市九原区购置约2,000㎡的不动产及附属设施,打造文化综合体。近年来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当地资产价格波动较大,公司基于募集资金的谨慎性使用原则,多次考察网点选址,未能如期完成,故计划延期到2027年12月。

(3)包头智体书香苑网点体系升级项目

公司原计划在包头市青山区建设2,282.1㎡的网点,现拟变更实施方式为购置约1600㎡的不动产及附属设施。近年来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当地资产价格波动较大,公司基于募集资金的谨慎性使用原则,故计划延期到2027年12月。

(4)海拉尔市网点体系升级项目

公司原计划在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新建网点。近年来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当地资产价格波动较大,公司研判实施该子项目的经济效益可能不及预期,公司基于募集资金的谨慎性使用原则,拟取消上述子项目的实施。

(5)通辽市网点体系升级项目

公司原计划在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购置2,000㎡网点。近年来当地资产价格波动较大,公司未寻找到适配通辽地区合适资产,公司基于募集资金的谨慎性使用原则,拟取消上述子项目的实施。

(6)呼和浩特市文化综合体网点体系升级项目

公司计划在呼和浩特市购置约22,000㎡不动产及附属设施作为文化综合体,预计完成时间为2027年12月。该项目助力推动呼和浩特文化事业发展,助力文化强国,为民众提供更好的文化服务和文化体验。

2、智慧化供应链一体化建设项目

(1)赤峰市供应链一体化建设项目

公司原计划在赤峰市松山区建设有效规划用地面积为29,763.69㎡物流园区,受规划招标及审批手续影响,预计不能按期完成。公司基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谨慎性原则,将募投项目延期至2027年12月。

(2)乌兰察布市供应链一体化建设项目

公司原计划在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建设土地面积6,434㎡物流库房,受审批手续及当地气候影响,预计不能按期完成。公司基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谨慎性原则,将募投项目延期至2027年12月。

(3)鄂尔多斯市供应链一体化建设项目

公司计划在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购置不动产作为物流库房,预计完成时间为2027年12月。该项目为满足当地子公司运营管理的需求,完善专用库房配置,提升物流运转能力。

3、智慧运营管理体系升级项目

由于当前信息化、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迅猛,为了未来5-8年公司运营管理系统的技术条件可以有效满足公司运营要求,公司基于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慎性原则,拟对该项目延期到2027年12月。

三、本次调整及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影响

本次调整及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综合考虑了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发展和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原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等因素做出的优化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及延期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能够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及延期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能够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会导致主营业务的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及延期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及延期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五、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调整及延期募投项目的事宜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3230 证券简称:内蒙新华 公告编号:2025-055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如意大厦11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2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9日

至2025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签章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3日,上午 9:30一11:30,下午 3:30一5:30

(三)登记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28号公司证券投资部(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其他事项

(一)关于股东会开设网络投票提示服务的提醒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具体要求见“五、会议登记方法(一)登记手续”),以便验证入场。

(四)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如意大厦B座(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28号)

邮政编码:010010

联系电话:0471-6268890

联系人:张迪

特此公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