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5-079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2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紫金数码园3号楼东华合创大厦16层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薛向东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7人(包括由股东代表代为出席的股东,下同),代表股份1,115,304,1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9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57人,代表股份34,318,5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06%。
综上,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参与表决的股东(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2,06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149,622,7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8643%。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含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外的中小股东2,058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35,443,9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05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9,079,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30%;反对18,288,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09%;弃权2,254,7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4,900,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0391%;反对18,288,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5993%;弃权2,254,7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1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根据上述表决情况,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9,360,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75%;反对19,482,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47%;弃权77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5,181,5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8325%;反对19,482,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9672%;弃权77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0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根据上述表决情况,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6,523,7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907%;反对22,304,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02%;弃权79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2,344,9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294%;反对22,304,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302%;弃权79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0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根据上述表决情况,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39,974,6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08%;反对8,916,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56%;弃权73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5,795,8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794%;反对8,916,1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1557%;弃权73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50%。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7,736,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962%;反对21,130,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81%;弃权75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3,557,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503%;反对21,130,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176%;弃权75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21%。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9,021,5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80%;反对19,800,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23%;弃权80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4,842,7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766%;反对19,800,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632%;弃权80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02%。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9,063,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16%;反对19,826,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46%;弃权73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4,884,6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948%;反对19,826,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369%;弃权73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83%。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9,126,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71%;反对19,694,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31%;弃权802,5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4,947,3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1717%;反对19,694,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639%;弃权802,5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44%。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9,179,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17%;反对19,586,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37%;弃权857,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1,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5,000,3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213%;反对19,586,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594%;弃权857,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1,9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93%。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融资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8,973,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38%;反对19,940,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45%;弃权708,9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4,794,3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401%;反对19,940,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596%;弃权708,9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03%。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王昆、刘海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签署的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5-081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华软件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11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0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82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613,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405,160.1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5,394,839.86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资金[2021]000672号)予以确认。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2021年10月,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北沙滩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信城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村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亦庄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中山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详情参阅公司2021年10月23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之“信创鹏霄项目一东华鹏霄(青岛)生产基地”的实施主体由公司控股孙公司东华鹏霄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东华鹏霄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孙公司青岛鹏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中山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信城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亦庄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沙滩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详情参阅公司2021年12月14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
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和进度及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因变更部分项目实施主体,山东曹州云都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及三亚东华云信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和使用“东华云都项目”的相关募集资金,并与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详情参阅公司2025年1月24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
三、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鉴于公司“信创鹏霄项目”已实施完毕并已结项,青岛鹏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开立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亦庄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沙滩支行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村支行专户予以注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募集资金专户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1.21万元已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于近日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前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5-080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建国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建国先生由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变更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
李建国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长期从事行业应用软件开发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作,曾在联想集团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建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78,5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李建国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建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制度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